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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收购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7月24-28日,市发展改革委成立两个督导组,由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树全,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龙清安,二级调研员易继军带队对各区县市(管理区)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暨早稻收购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会议现场
督导现场
督导组分别深入9个县市区和5个管理区,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插各政策性粮食收购点、烘干房、合作社等粮食收购主体,了解早稻收购形势、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地方储备粮轮换收购情况、地方临储粮收购政策落实情况、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及“两个安全”执行等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交流粮食收购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意见建议,对实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进行现场交办,听取各地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自查自纠问题整改和涉粮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等情况,进一步压紧压实各地业务主管部门粮食购销监管责任、国有粮食企业购销直接责任。从督导情况来看,全市早稻收购总体平稳有序,各地粮食收购经营主体积极入市收购,做到收购政策、价格、标准、监督电话公示公告上墙上榜,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开展“五有一好”等收购服务。对个别企业基础管理不规范、收购溯源台账不完善等问题进行现场督办整改。
督导组要求各地要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粮食收购政策,坚持“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做好分仓储存、分类处置,统筹抓好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购,确保不发生“卖粮难”“超标粮不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加工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力完成各级储备粮轮入任务;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确保“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严防重大事故发生;要持续开展好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机制不变、力度不改、标准不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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