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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电子招投标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来源:市发改委 2016-06-17 09:49 字体:【

湘发改法规〔2016〕467号


各招标代理机构及有关单位:

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2013年20号令)、《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5]95号)、《关于扎实开展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法规[2015]1544号)的要求,我委会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建成电子招投标系统,为进一步改进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和运行,加快实现招投标活动电子化,现决定开展电子招投标系统试运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运行项目范围

省级监管的工业(含能源)项目的货物和服务类招标,以及在省发改委监管的其他属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货物类招标。前述项目是指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暂不做要求。

二、试运行平台

电子招投标系统试运行统一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平台进行(平台网址为:www.hnsdzjy.com)。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为试运行工作提供优质服务。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制作电子招标服务指南向社会公布,安排专门技术人员为市场主体提供指导和帮助,并适时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技术培训。

三、试运行阶段

1、指定试点阶段。省发改委指定的试点单位于6月20日前按要求提出相应数量的项目在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全线上运行。6月20日后,我委将不再受理试点单位的纸质招标文件备案。

2、全面试运行阶段。所有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单位于8月1日前要主动对接和掌握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运行要求,并提出合适数量的项目线上试运行。8月1日后,我委将不再受理所有纸质招标文件备案。

四、电子化内容

1、主要环节。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运行基本流程与传统纸质基本流程一致,电子化内容涵盖网上企业相关信息填报、招标文件备案、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答疑、质疑、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提交、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和电子档案归档等全过程。下阶段还将与项目审批、合同签订等环节对接。

2、变革环节。电子招标实行招标文件下载与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相分离原则,招标文件挂网后向潜在投标人开放,无需先报名或交费,确保市场信息的充分公开,防范投标壁垒限制。

3、保留环节。现阶段投标保证金环节仍在线下完成。

4、统一范本。电子招标统一使用平台公布的《湖南省工业项目标准电子招标投标文件范本(试行)》,与范本不一致的招标文件将被系统拒绝。

5、运行方式。试点单位试运行阶段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运行的方式进行,如线上运行出现问题以线下纸质为准。全面试运行阶段以全部实行线上运行,但允许线下运行作为备用方案。因特殊情况需要线上转线下运行的,要经我委确认。原则上已经在线上运行和生效的环节仍然有效,若线上已运行环节对转为线下运行有实质性障碍时,经我委确认后应进行适当调整。

6、技术条件。参与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均需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进行网上业务操作的电脑应安装 office的2007完整版本;电子招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均需要通过平台下载编制工具制作。

五、试运行要求

1、试运行工作完成后将在全省范围内正式运行。各市州发改委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加快本级项目和平台的电子化进程,尽早实现电子招标系统的对接和运用。具备条件的市州应参与省级平台的试运行。正式运行后电子招标系统的对接和运用将作为考评各单位的重要指标。

2、试运行期间交易平台除按规定收取进场交易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但市场主体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需向提供该服务的第三方支付费用。

3、电子招标系统的各使用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改革政策主动配合试运行工作,加快适应招投标的现代化和电子化进程。各招标代理机构要加强学习,熟练使用电子招标系统,为招标人做好相关服务。

4、各单位在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省发改委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馈,以便于我们改进和完善。

 

联系方式:

湖南省发改委:刘侃侃 0731-89990901 89990939(传)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罗翔 0731-89665258(传)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