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2021-11-11 10:40 字体:【小 大】 市农村产业发展指导中心单位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副本)以及公章,有效期自2010年3月15日至2014年3月31日,特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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