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期间适当上浮市城区巡游出租车起程价的通知
常发改价调〔2018〕38号
市城区各出租车公司及经营业主:
为缓解春节期间出租车客运供需矛盾、方便市民出行、维护市场秩序,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2018年春运期间城乡道路客运价格监管的通知》(湘发改电〔2018〕1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就适当上浮2018年春节期间市城区巡游出租车客运起程价格及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浮时间。自2018年2月15日(农历腊月三十)零时起,到2018年2月17日(农历正月初二)24时止。2018年2月18日(农历正月初三)零时起停止执行上浮价格,恢复原价。
二、上浮价格。在现行每车次起程价格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后每车次起程价为:白天8元,晚间10元。巡游出租车运行价格不实行上浮,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三、出租车客运经营企业要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监制的“巡游出租车春运价格上浮公告”张贴在车内醒目位置,接受乘客监督。对不张贴价格公告、超过规定上浮价格、提前涨价、上浮价格期限结束后不恢复原价等的违价行为,乘客可拒付上浮价款并向发改、交通部门投诉,发改、交通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对屡查屡犯、2017年春运期间被查处过的巡游出租车再次违价的,市发改委将依法从严处罚,并移交市交通部门,责令其停运整改。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7日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