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关于林业技术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常发改价服〔2017〕357号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经济发展局,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发展改革物价统计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发改委《关于林业技术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7〕6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认真执行。
附件:湘发改价服[2017]678号关于林业技术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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