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发改委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市发改委是常德市政府重要组成部门,是研究拟订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宏观调控、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委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委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服务业引导资金、两型示范创建引导经费、节能减排办工作经费、价格调节基金物价补贴、价格调节基金留存、价格调节基金菜篮子工程资金、价格调节基金价格监测网点建设、价格调节基金代收手续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2948.5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48.59万元,基金预算拨款1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2948.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8.59万元,项目支出1110万元,非税收入征收计划100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48.5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838.59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11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其中服务业引导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服务业发展的调度、考核和调研等;两型示范创建引导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我市两型社会建设相关专项课题调研、规划编制及两型社会建设宣传和创建等;节能减排办工作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节能监测设备的维护和更新,全市节能宣传、培训、审计、考核等;基金预算拨款1000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平抑物价、补贴价格上涨时期困难群众、用于蔬菜基地开发建设、价格监测网点建设、支付价格调节基金代收单位手续费等。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000万元。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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