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发改委关于公布《权力清单》的通知
今年以来,本委一直以“法不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为原则,全面梳理本部门的行政权力,形成了《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权力清单》。此次公布的《权力清单》列出了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政权力和审核转报类事项共44项,包括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12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检查6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审核转报类事项9项。
整个清理过程采取多重审查模式。本委清理上报权力清单事项,市编委办提出修改意见建议;本委再次调整完善上报后,市编委办依次征求市级人大、政协以及监察等部门、专家意见后反馈本委,本委再次进行修改并将修改稿报市编委办,由市编委办确定最终稿。为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本委特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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