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常德市2023年版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2023年 第1号
根据国家和省文件精神和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对市本级各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清理,修订了《常德市2023年版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各区县市发改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当地《2023年版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发布工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我委2022年12月发布的《关于发布常德市2022年版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常发改函〔2022〕40号)同时废止。目录清单将根据收费政策调整实施动态调整。
附件:1.2023年常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2023年常德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
附件1
2023年常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截止2023年10月)
分类 | 部门 | 序号 | 收费项目 | 立项 级次 | 政策依据 | 备注 |
一 | 外事 侨务 | 1 | 1、认证费(含加急) | 中央 | 计价格〔1999〕466号,价费字〔1992〕198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417号 | |
2 | 2、签证费 | 中央 | 财综〔2003〕45号,计价格〔1999〕466号,价费字〔1992〕198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417号 | |||
(1)因公出国外国签证代办费 | ||||||
(2)代填外国签证申请表(限于国家机关) | ||||||
二 | 教育 | 3 | 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 中央 | 《幼儿园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1〕3207号,教财〔2020〕5号,湘发改价费规〔2020〕659号,湘发改价费规〔2023〕468号,常发改价费〔2021〕212号,常发改价费〔2023〕346号 | |
4 | 2、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教财〔2020〕5号,湘发改价费规〔2023〕468号 | |||
5 | 3、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教财〔2020〕5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646号,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湘发改价费规〔2023〕468号 | |||
6 | 4、高等学校学费、住宿费(含广播电视大学)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教财〔2020〕5号,湘发改价费〔2017〕915号,湘发改价费〔2018〕99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965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646号,湘发改价费规〔2022〕586号,湘发改价费规〔2023〕468号 | |||
三 | 公安 | 7 | 1、证照费 | 中央 | 湘财综〔2010〕15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226号 | |
(1)外国人证件费 | 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公办〔2022〕136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226号 | |||||
①居留许可 | 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2230号 | |||||
②永久居留申请 |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 | |||||
③永久居留身份证工本费 |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财税〔2018〕10号 | |||||
④出入境证 | 公通字〔1996〕89号 | |||||
⑤旅行证 | 公通字〔1996〕89号 | |||||
⑥外国人停留证 | 公境传〔2013〕640号 | |||||
(2)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价费字〔1993〕164号,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财税函〔2018〕1号,公办〔2022〕136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226号 | |||||
①因私护照 | 发改价格〔2013〕1494号,计价格〔2000〕293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226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免征部分出入境证件收费的公告(2021年第22号) | |||||
②出入境通行证 | 价费字〔1993〕164号,公办〔2022〕136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226号 | |||||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 发改价格〔2005〕77号,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226号 | |||||
④港澳居民在内地办理来往内地通行证补发、换发费 | 财税〔2020〕46号,发改价格〔2020〕1516,湘财税〔2020〕22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226号 | |||||
三 | 公安 | 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计价格〔2001〕1835号,发改价格〔2004〕334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226号 | |||
⑥台湾同胞定居证 | 发改价格〔2004〕2839号,价费字〔1993〕164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226号 | |||||
⑦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 发改价格〔2016〕352号,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226号 | |||||
(3)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 财综〔2012〕97号,价费字〔1992〕240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226号 | |||||
①居民户口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
②户口迁移证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
③准迁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
(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含临时身份证、遗失损毁补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财综〔2007〕34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财综〔2004〕8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税〔2018〕37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226号 | |||||
(5)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行业标准GA36-2014,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226号 | |||||
(6)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226号 | |||||
三 | 公安 | 8 | 2、外国人签证费 | 中央 | 计价格〔2003〕392号,价费字〔1992〕240号,公办〔2022〕136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226号 | |
9 | 3、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 | 中央 | 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1996〕89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226号,公办〔2022〕136号 | |||
四 | 自然资源 | 10 | 1、土地复垦费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 湘财综〔2008〕68号,财税〔2014〕77号,湘财综〔2015〕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 |
11 | 2、土地闲置费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财税〔2014〕77号,湘财综〔2015〕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建部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年第12号,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财税〔2021〕8号 | |||
12 | 3、不动产登记费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办发〔2020〕23号,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湘中小组(2019)1号 | |||
13 | 4、耕地开垦费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4〕77号,湘财综〔2015〕5号,湘政办发〔2019〕3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 |||
五 | 住房城乡建设 | 14 | 1、污水处理费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湘财综〔2015〕19号,湘发改价费〔2020〕29号 | |
15 | 2、生活垃圾处理费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发〔2011〕9号,计价格〔2002〕872号,发改价格〔2007〕1729号,财税〔2021〕8号,发改价格〔2021〕977号,湘发改价费规〔2022〕945号 | |||
16 | 3、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中央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财办税〔2020〕13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48号 | |||
①城市道路占 用费 | 湘发改价费规〔2021〕48号 | |||||
②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 湘发改价费规〔2021〕48号 | |||||
六 | 交通 | 17 | 1、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交公路发〔1994〕686号,湘政办函〔2013〕150号,湘政办函〔2020〕4号,湘发改价费〔2022〕397号 | |
七 | 工业和信息化 | 18 |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计价格〔2000〕1015号,发改价格〔2013〕2396号,发改价格〔2011〕749号,发改价格〔2005〕2812号,发改价格〔2003〕2300号,计价费〔1998〕218号,发改价格〔2018〕601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湘发改价费〔2022〕552号 | |
八 | 水利 | 19 | 1、水资源费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财税〔2016〕2号,财综〔2011〕19号,财综〔2008〕79号,财综〔2003〕8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 价费字〔1992〕181号,财税〔2020〕15号,湘财综〔2018〕40号, | |
八 | 水利 | 湘发改价费〔2018〕683号,湘发改价费规(2020)647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473号 | ||||
20 | 2、水土保持补偿费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473号,财税〔2023〕9号 | |||
九 | 卫生 | 21 | 1、预防接种服务费 | 中央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8〕4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湘发改价费规〔2022〕943号 | |
22 | 2、疫苗储存运输费 | 省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国务院令第668号,财税〔2020〕17号,湘发改价费规〔2022〕943号 | |||
23 | 3、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 | 省级 | ||||
①核酸检测 | 国发明电〔2020〕14号,湘财税〔2020〕12号,湘医保发〔2022〕27号,湘发改价费规〔2022〕943号 | |||||
②抗体检测 | ||||||
③抗原检测 | ||||||
24 | 4、鉴定费 | 中央 | ||||
(1)医疗事故鉴定费 | 中央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3〕2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 ,湘发改价费规〔2022〕943号 | ||||
(2)职业病诊断鉴定费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湘财税〔2020〕21号,湘发改价费规〔2022〕943号 | ||||
(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 中央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8〕70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湘财税〔2020〕21号,湘发改价费规〔2022〕943号 | ||||
十 | 人防 | 25 | 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中央 | 中发〔2001〕9号,国发〔2008〕4号,湘财综〔2015〕5号,计价格〔2000〕474号,财税〔2020〕5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2019年第76号,财税〔2019〕53号,湘发改价费〔2022〕843号 | |
十一 | 法院 | 26 | 1、诉讼费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财行〔2003〕275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754号 | |
(1)案件受理费 | ||||||
(2)案件申请费 | ||||||
十二 | 市场 | 27 | 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发改价格〔2015〕1299号,财综〔2011〕16号,财综〔2001〕10号,湘财综〔2017〕16号,湘发改价费〔2019〕224号,国市监注〔2020〕38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793号 | |
(1)锅炉检验 | ||||||
(2)容器检验 | ||||||
(3)压力管道检验 | ||||||
(4)起重机检验(含防爆) | ||||||
(5)厂(场)内机动车检验 | ||||||
(6)电梯检验 | ||||||
(7)游乐设施检验 | ||||||
(8)客运索道定期 | ||||||
28 | 2、药品注册费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食药监公告2015第53号,湘发改价费〔2019〕224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7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9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5号 | |||
十二 | 市场 | (1)补充申请注册费 | ||||
(2)再注册费 | ||||||
(3)加急费 | ||||||
29 | 3、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 中央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食药监公告2015第53号,湘发改价费〔2019〕22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9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5号 | |||
(1)首次注册费 | ||||||
(2)变更注册费 | ||||||
(3)延续注册费 | ||||||
(4)加急费 | ||||||
十三 | 人力资源和社 | 30 | 1、劳动能力鉴定 | 省级 | 湘发改价费规〔2023〕284号 | |
31 | 2、职称评审费 | 省级 | 湘办发〔2017〕33号,湘发改价费规〔2023〕284号 | |||
(1)高级职称、面试 | ||||||
(2)中级职称 | ||||||
(3)初级职称 | ||||||
32 | 3、社会保障卡补换卡工本费 | 省级 | 湘发改价费规〔2023〕284号 | |||
十四 | 文化 | 33 | 1、补办导游人员证书 | 省级 | 湘发改价费规〔2023〕402号 | |
十五 | 各有关部门 | 34 | 1、考试考务费 | 中央 | 《湖南省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 |
35 | 2、信息处理费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函〔2020〕109号,湘财税〔2021〕3号 |
备注:
1、本清单不含中央部门和单位在我市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2、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费属于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3、人防工程及设施毁损赔(补)偿费不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改作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对人防工程及设施造成毁损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依法赔偿损失。
4、破损公路及公路设施赔补偿费和公路占用费不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改作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造成公路及公路设施破损以及占用公路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依法进行赔偿或补偿。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47号)、财税〔2021〕62号规定,取消卫生健康部门执收的社会抚养费。
附件2
2023年常德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截至2023年10月)
分类 | 部门 | 序号 | 收费项目 | 立项 级次 | 政策依据 | 备注 |
一 | 公安 | 1 | 1、证照费 | 中央 | 湘财综〔2010〕15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226号 | |
(1)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行业标准GA36-2014,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226号 | |||||
(2)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 ,湘发改价费规〔2021〕226号 | |||||
二 | 自然 | 2 | 1、土地复垦费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财税〔2014〕77号, 湘财综〔2008〕68号,湘财综〔2015〕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 |
3 | 2、土地闲置费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财税〔2014〕77号,湘财综〔2015〕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建部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年第12号,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财税〔2021〕8号 | |||
二 | 自然 | 4 | 3、不动产登记费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湘中小组〔2019〕1号,国办发〔2020〕23号 | |
5 | 4、耕地开垦费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湘财综〔2015〕5号,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湘政办发〔2019〕38号,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 |||
三 | 住房城乡建设 | 6 | 1、污水处理费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湘财综〔2015〕19号,湘发改价服〔2015〕347号,湘发改价费〔2020〕29号 | |
7 | 2、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中央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财办税〔2020〕13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48号 | |||
①城市道路占用费 | 湘发改价费规〔2021〕48号 | |||||
②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 湘发改价费规〔2021〕48号 | |||||
四 | 交通 | 8 | 1、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条例》,交公路发〔1994〕686号,湘政办函〔2013〕150号,湘政办函〔2020〕4号,湘发改价费〔2022〕397号 | |
五 | 工业和信息化 | 9 | 1、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 中央 | 《无线电管理条例》,计价格〔2000〕1015号,发改价格〔2013〕2396号,发改价格〔2011〕749号,发改价格〔2005〕2812号,发改价格〔2003〕2300号,计价费〔1998〕218号,发改价格〔2018〕601号,湘发改价费〔2017〕534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湘发改价费〔2022〕552号 | |
六 | 水利 | 10 | 1、水资源费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湖南省取水许可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财税〔2016〕2号,财综〔2011〕19号,财综〔2008〕79号,财综〔2003〕8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价费字〔1992〕181号,湘财综〔2018〕40号,湘发改价费〔2018〕683号,湘发改价费规(2020)647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473号 | |
11 | 2、水土保持补偿费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473号,财税〔2023〕9号 | |||
七 | 人防 | 12 | 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中央 | 中发〔2001〕9号,国发〔2008〕4号,计价格〔2000〕474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2019年第76号,湘财综〔2015〕5号,财税〔2020〕58号,湘发改价费〔2022〕843号 | |
八 | 法院 | 13 | 1、诉讼费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财行〔2003〕275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754号 | |
(1)案件受理费 | ||||||
(2)案件申请费 | ||||||
九 | 市场监管 | 14 | 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发改价格〔2015〕1299号,财综〔2011〕16号,财综〔2001〕10号,价费字〔1992〕268号,湘财综〔2017〕16号,湘发改价费〔2019〕224号,国市监注〔2020〕38号,湘发改价费规〔2021〕793号 | |
(1)锅炉检验 | ||||||
(2)容器检验 | ||||||
(3)压力管道检验 | ||||||
(4)起重机检验(含防爆) | ||||||
(5)厂(场)内机动车检验 | ||||||
(6)电梯检验 | ||||||
(7)游乐设施检验 | ||||||
(8)客运索道定期检验 | ||||||
九 | 市场监管 | 15 | 2、药品注册费 | 中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食药监公告2015第53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食药监公告2020年第7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9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5号,湘发改价费〔2019〕224号 | |
(1)补充申请注册费 | ||||||
(2)再注册费 | ||||||
(3)加急费 | ||||||
16 | 3、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 中央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食药监公告2015第53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9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5号,湘发改价费〔2019〕224号 | |||
(1)首次注册费 | ||||||
(2)变更注册费 | ||||||
(3)延续注册费 | ||||||
(4)加急费 |
备注:1、本清单不含中央(省)部门和单位在我市执收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费属于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3、人防工程及设施毁损赔(补)偿费不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改作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对人防工程及设施造成毁损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依法赔偿损失。 4、破损公路及公路设施赔补偿费和公路占用费不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改作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造成公路及公路设施破损以及占用公路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依法进行赔偿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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