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征求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意见的公告
经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申请,依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的规定,通过实地勘察并综合考虑该停车场的实际情况,经研究,我委将对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停车场有关收费事项拟批复如下:
一、收费时段
白天7:00—22:00,夜间22:00—次日7:00,停车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算。
二、收费标准
1.白天小车每车每30分钟1.5元,大车每车每30分钟3元;夜间小车每车每30分钟0.5元,大车每车每30分钟1元。
2.与就诊有关的车辆连续停车,小车每天(24小时)每车最高不超过30元(含30元);大车每天(24小时)每车最高不超过60元(含60元)。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车辆,则按上述规定累积计费。
三、减免规定
1.对即停即走(不超过60分钟)车辆、执行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车、殡葬车、银行运钞车、残疾人持证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免收停车费。
2.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从其规定。
3.停车时间超过上述免费时间的车辆,不享受免费优惠,计费时间从车辆进入停车场起计算。
四、意见反馈
对第二人民医院停车场上述停车服务收费批复,如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3月 8日前电话或书面反馈于我委服务价格和收费管理科(电话:0736-7893232,电子邮箱:cdsfgwjfk@163.com )。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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