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扎实抓好环境问题整改
4月21日,汉寿县政府副县长宋万林主持召开汉寿县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调度会,对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进行再强调,对环境问题整改进行再督促、再加压,县环委会各成员单位一把手,各乡镇(街道)乡镇长(街道办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对前段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回顾梳理,对整改未到位的问题进行再次督办,再加压力。
会议宣读了《汉寿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成立汉寿县环境问题整改办公室的通知》《汉寿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成立汉寿县环境保护巡查执法大队的通知》,在中央环保督查期间,成立环境问题整改办公室和环境保护巡查执法大队。
环境问题整改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各类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汉寿县长车世忠任主任,副县长宋万林任常务副主任,县环委会各成员单位一把手为成员,对中央督查组交办的问题,各责任单位抽调专人,采取集中办公方式,抓好环境问题的整改,6小时内将整改情况向中央督查组给予回复。
环境保护巡查执法大队负责24小时查处全县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天候、不间断、无死角”开展巡查,队员从环保、公安、住建、城管、农业、国土、畜牧等单位抽调,每个单位抽调2名执法人员,县财政保障专项工作经费。巡查大队分为企业巡查组、县城区巡查组、乡村巡查组同时开展巡查。城区巡查组负责对县城区餐饮油烟、娱乐及建筑噪声、施工扬尘、生活垃圾、石材加工等小型作坊加工企业的环境问题进行摸底巡查。乡镇巡查组负责对畜禽养殖、生活垃圾、投肥养殖、秸秆焚烧、饮用水源及“散、乱、污”企业的环境问题进行摸底巡查。企业巡查组负责对工业企业全面开展“隐患大排查”,主要巡查环评制度及“三同时”竣工验收执行情况,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特别是涉危、涉重金属企业达标情况,重点对偷排、偷放、私设暗管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实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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