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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停车收费问题
来信人 张** 来信日期 2019-02-17
信件索引号 LM2019024909
信件内容
由于我媳妇在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需要把车停在医院里了照顾病人,从昨天晚上八点到今天中午12点收我30元停车费,然后一点多停到五点收费12元,等于一共收费42元,晚上还要去医院照顾病人,还会收费!我看到门口岗亭牌子上写的30元封顶,然而我还没停到二十四小时就已经收了42元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发改委 回复日期 2019-02-26
办理结果

         您好!函件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依据《关于市城区部分公立医院停车收费的补充通知》(常发改价调〔2016〕328号)规定:“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停车场白天(7:00-22:00)小车每车4元/小时,夜间(22:00-次日7:00)1元/小时。与就诊有关的车辆连续停车,凭入院、出院等凭证,小车每车每天(24小时)不超过30元”。文件中对车辆每天停车收费的上限作出规定,该上限中“每天”为连续停放24小时以内,一旦车辆驶离停车场,再次进入时停车场的收费系统将重新计算停放时间。
  根据来信人反映的情况,其车辆第一次连续停放16小时,达到每日收费上限,应交纳停车费30元;中途来信人的车辆离开停车场一个多小时后再次进入,并停放3个小时,按照每小时4元的收费标准,应交纳停车费为12元。因此,按照价格政策,第一人民医院停车场并未超出规定的标准收取停车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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