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常德市沅郡高级中学有关收费问题的批复

2022-07-13 09:20 来源: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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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沅郡高级中学:

你校《关于常德市沅郡高级中学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鉴于你校新开设高中部,且2022年秋季学期第一年对外招生,校园相关设施设备正在建设中、基本教育运行成本还未体现,还无法提供完整的年度成本资料,为不影响正常招生及教学开展,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并比照其他同类学校收费政策,经研究,现就你校收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学费:11800元/生·期。

二、住宿费:600元/生·期。

三、伙食费:29元/生·天。

四、其他服务性和代收费: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2〕450号)规定执行。

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你校要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97号)文件精神,在学校大门醒目位置、缴费处、学生住宿区、食堂等学生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立固定公示牌(栏、墙)对学生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公示。提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本批复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一年。你校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强化成本核算,严格经费收支管理,自觉执行收费政策。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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