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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

2021-11-19 09:25 来源: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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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为推动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常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湖南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立足常德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很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面对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牢牢把握“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民生工作总思路,持续深化“围绕‘人’字作文章,面向社会强服务”的工作理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稳中求进、攻坚克难、争先创优,全面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2017年,市人社局被国家人社部表彰为“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

(一)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就业优先政策,持续推进稳就业保民生,深入实施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不断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人力资源市场化稳步实施,强力推进服务企业用工。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全面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圆满完成就业扶贫的各项任务。常德技师学院快速发展,学院规模不断扩大。成功组织承办湖南省数控技能大赛暨第八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选拔赛。““十三五””期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9.4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1%左右。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4.2亿元,直接扶持1.05万人成功创业,带动吸纳就业8.3万人。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52万人次,职业技能鉴定发证14万人次,创建了6家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全市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就业质量明显提升,2017年,被省政府授予“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称号。

(二)社会保障制度日益完善。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形成,覆盖面持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为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不断加大。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全面落地。 ““十三五””期末,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33.5万人、33.2万人和53万人。征管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累计征缴各类社保基金421.96亿元,向上争取财政资金231.35亿元,支付各类社保待遇709.05亿元。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稳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分别提高至4473元、2167元,分别较“十二五”期末增加1067元、355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至月人均113元。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分别提高至市城区月人均1386元和其它区县市月人均1242元。工伤保险待遇稳步提高,工伤职工长期待遇每年增长10%以上。全力支持企业发展,““十三五””期间,各项社保优惠政策共为企业降费减费23.76亿元。

(三)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不断完善人才体制机制,人才服务不断优化,人才结构不断改善。出台了《关于大力引进优秀人才服务开放强市产业立市的实施意见》。不断完善职称评审政策和管理体制,下放了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权。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使用、激励政策。““十三五””期间,引进科技创新人才37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37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47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17名;评审通过高级职称人员6551名,中级职称人员10027名;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3个。发放各类人才补贴1458.1万元。评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名,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名,“常德工匠”75人,“常德杰出工匠”40人,“常德金蓝领人才”125人,共组织13106名机关工勤人员参与岗位技能考试考核,创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个,创建省级高技能人才项目基地2个,创建“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7个、“常德技能大师工作室”50个。““十三五””期末,全市专业技术人才17.2万人,技能人才67.2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7.2万人。

(四)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全面加强,人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十三五””期间,全市完成9.28万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695人,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170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全面实施,基本工资调整、乡镇工作补贴、公车补贴等待遇落实到位。““十三五””期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收入水平增加到85560元,较“十二五”期末增长41.3%。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考试基地基础和制度建设持续推进。政府考核奖励项目设置更加科学,考核内容逐步优化,激励实效不断增强,考核奖励项目总量压减13%,市本级奖励考核项目压减至61项。各类人事考试、培训有序进行,累计组织各类人事考试268场次,参考人数19.42万人,培训各类人员4.6万人次。

(五)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协调“三方四家”联席会议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劳动用工备案全面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质扩面,国企薪酬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十三五””期末,全市3055家单位完成网上用工备案,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1%。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全面落实,市城区、区县市最低工资标准分别增长至1540元/月、1380元/月,较“十二五”期末分别增长23.2%、22.1%;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达到5528元,较“十二五”期末增长55.7%。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快推进劳动监察规范化建设,建立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长效机制,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取得实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显著提升,“智慧仲裁”项目走在全省前列,累计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5万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成功率达65%以上。

(六)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人社领域信息化建设快速推进,人社公共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减证便民”行动取得实效,综合柜员制、即时办结制全面推广,人社经办服务事项压减、合并至43项。完成档案信息联网,实现省内档案信息查阅和档案调动网上联动。““十三五””期末,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535万人,应用领域不断拓展,部署即时制卡网点110个,实现了制卡、补卡等办理“立等可取”。“12333”咨询服务中心获得“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17-2019年度优质服务窗口”称号。全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扩容提质,服务事项不断增多,网上办事更加便民。组织开展“人社业务大家谈”等活动,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服务能力和作风水平持续提升。

““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快速发展,为我市推进供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增进民生福祉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十四五”时期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专栏1 ““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  标

单位

““十三五””

计划数

““十三五””

完成数

1.城镇新增就业人员

万人

25

29.4

2.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万人

20

20

3.城镇登记失业率

%

4.5

3.1

4.职业技能培训规模

万人次

50

52

5.新增创业主体

万个

10

14.5

6.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90

116.8

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率

%

100

100

8.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52.5

53

9.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29.6

33.2

10.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万人

17

17.2

11.高技能人才总量

万人

7

7.2

12.全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年均增长幅度

%

>7

11.1

13.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0

91

注:《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共列16项主要指标,因机构改革,其中“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两项指标随职能划归市医保局;“农村实用人才总量”指标随职能划归市农业农村局。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将进入充满挑战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一系列有利条件。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把就业优先置于宏观政策层面,大力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不断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更加突出位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人社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为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为事业发展提供了新机遇。特别是“三高四新”、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等重大战略的稳步推进,区域竞争力的不断增强,区位优势的凸显,为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民生保障存在短板。“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从宏观环境看,经济增速放缓,人口老龄化加剧,劳动力成本优势逐步减弱,人民群众预期不断提高,对事业改革发展带来较大压力。从事业发展自身看,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社会保障体系在体现公平性、适应流动性方面还有待加强,基金支付压力逐年增大,制度可持续发展面临较大挑战;人才总量不足、质量不优、结构不合理问题并存;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工资收入分配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劳动关系矛盾进入多发期和凸显期,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面对“十四五”时期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必须紧紧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认识和把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律,发扬斗争精神,树立底线思维,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作用,推进实现“劳有丰酬、才有优用、技有专长、老有颐养”,不断开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局面,为推动常德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十四五”时期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深入推进“三高四新”、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实施就业优先和人才强市战略,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人事制度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更均等更优质的人社公共服务,持续提升民生福祉水平,推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刻认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机遇和挑战,牢牢把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主动适应经济社会新常态,始终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下来定位、来谋划、来推进,统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以人为本、保障民生。以服务民生为根本,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在发展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坚持高端引领、创新驱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稳步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全面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各项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破除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制度基本定型。通过改革创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发展进程中新出现的各种问题,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新的强劲动力。

——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针对人社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短板,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坚持全市一盘棋,更好发挥系统积极性,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效益、安全相统一。加强对影响和制约人社事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的分析研判,把握规律,整体推进。

——夯实基础、持续提升。以建立符合市情、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大力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基础能力建设,完备公共服务信息网络系统,以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加快提升服务可及性、即时性和精确化水平,加快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加强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专业思维,提升专业素养,掌握专业方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有效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四、“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强化全社会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确保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劳动者素质明显提高,就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十四五”期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与全省一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公平性、统一性、可持续性显著增强。按照国家部署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现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落实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制度要求,充分发展养老保险第二支柱。建立更高质量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全面加强社保基金监督工作,防控基金管理风险。到“十四五”期末,全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4.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4万人。

——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竞争力强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确立我市人才竞争的比较优势。 “十四五”期末,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9万人,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05万人。五年间,组织技能人才评价14万人次,各类劳动者年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6万人以上,其中享受国家职业技能培训补贴5万人以上。

——提高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以转换用人机制和完善用人制度为核心,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员聘任、培训上岗、年度考核、奖励惩戒等管理机制,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整体素质能力全面提升。形成合理有序的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格局,建立健全符合不同行业特点的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推动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对事业单位的正确引导和激励作用。

——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协调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三年行动计划提升取得实效,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合理确定企业工资水平,合理调控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 “十四五”期末,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0%以上。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机构,完善基层基础设施,实现服务流程科学规范,提升服务队伍能力素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设智能型数字人社,以信息网络为基础,推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人社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实现公共服务一体化,服务渠道多元化,信息智能化。

专栏2 “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主 要 指 标

指   标

单位

“十四五”计划

一、就业

1.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25]

2.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万人

[>12]

3. 城镇调查失业率

%

与全省一致

4.城镇登记失业率

%

4.5 以内

5.职业技能培训规模

万人

[30]

二、社会保障

6.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120

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率

%

100

8.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54

9.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34.5

三、人事人才

10.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万人

19

11.高技能人才总量

万人

10

四、收入分配

12.全市城镇职工工资年均增长幅度

%

>7

五、劳动关系

13.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5

14.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60

15.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0

六、公共服务

16.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

万人

540

注:[ ]内为五年积累数

(二)主要任务

1.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1)坚持就业优先政策。将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拓展就业新空间,在高质量发展中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强化以就业为底线的区间调控,将城镇新增就业、城镇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政策的协同联动。建立健全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评价体系,和市、县政府就业工作组织领导机制,把就业成效列入评价各区县市(管理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就业的工作责任。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制定培育新动能促进就业政策,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劳动用工政策,支持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外出就业和返乡创业渠道,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鼓励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多渠道灵活就业方式,积极培育新个体、支持自主就业。积极发展电商、家庭服务业,推进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持续加大市、县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就业失业重点指标统计,健全失业预警监测机制。

(2)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促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质增效,构建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构建精准识别、精细分类、专业指导的公共就业服务模式,为服务对象提供个性化服务。深入实施“311”就业服务行动,着力满足各类服务对象就业服务需求。加快公共就业信息化建设,加强数据挖掘和信息利用,全面推进“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着力推广“湘就业”服务平台。健全重点企业公共就业服务联系制度,加大就业岗位归集发布力度,搭建人岗对接平台。完善“湘融湘爱”农民工服务保障和监测预警社会协作工作体制机制。坚持促进发展与规范管理并重,着力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职介、性别歧视等侵权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3)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创新创业“升级版”,鼓励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完善服务及孵化功能,全市新增5家省级孵化基地,新增创业孵化企业5000家。开展大型创业服务活动,丰富创业服务内容,打造培训学习、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等一体化创业培训体系。加大创新创业培训,扩大创业培训规模,在开展SYB创业培训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新业态培训。加大初创实体支持力度,提供场地支持、租金减免、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力度,提升创业帮扶精细化程度。持续打造创新创业大赛赛事品牌。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大力推进“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活动,鼓励返乡下乡创业。

(4)加大重点群体就业扶持。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农民工、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统筹实施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三支一扶”计划,实现专项就业服务活动精准对接,多渠道搭建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创业实践平台。进一步健全面向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推进就业援助工作制度化、精细化,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就业困难群体安置力度。畅通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渠道,扩大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建立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的长效机制,优先帮扶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力争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贫困劳动力都能实现就业。畅通失业人员救助渠道,健全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联动机制,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健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机制,对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建立台账、动态管理、提供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统筹做好妇女、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

(5)加强职业能力建设。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方式,推广“互联网+职业培训”新模式,鼓励更多优质民办培训机构参与培训服务。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引导职业培训更适应产业升级和企业岗位需要。积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推进技能等级评价改革,完善职业技能评价体系。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扩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覆盖面,加快推进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推行技工院校与企业联合办班的培训模式。做好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督导评估。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评估机制。加强职业精神培养,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

2. 着力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升保障水平

(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国家建立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要求。继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制订机关事业单位转企人员参保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以及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大力发展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在国有(控股)企业全面推进企业年金制度,鼓励有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构建以属地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资格审查确认联系会议机制,完善新老制度衔接紧密、标准统一的被征地农民参保制度。加快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全面落实国家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扩大失业保险受益范围,稳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民生、促就业、稳社会”作用。进一步推进工伤保险市级统收统支,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有关任务。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建立完善“大预防”工作机制。全面推广工伤医疗智能监管系统,制定完善工伤康复管理规范和标准,积极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

(2)实现社会保障应保尽保。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实现应保尽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实行向职业劳动者的广覆盖。推动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农村村支“两委”成员、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的村(居)卫生室医生、事业单位转企人员、“应保未保”被征地农民等重点群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全面开展失业保险“参保扩面行动”,重点推动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和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单位和人群积极参加失业保险。大力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室内装饰行业、物业行业、水利、交通建设项目、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和村(社区)、社会团体及新型业态工作人员等群体参加工伤保险。

(3)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落实失业保险金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度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完善工伤保险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动机制。提高社会保险待遇入卡率。建立待遇水平动态增长机制,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4)强化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实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和风险防控制度,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充分发挥经办机构内控稽核主导作用,采取重点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数据筛查与网络预警疑点信息相比对等办法,深入推进内控稽核体系建设。按照市本级100%、区县市不低于20%的抽查标准,持续加强对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运行情况现场监督检查。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社保基金监督检查第三方专业审计审查机制,推动实施约谈制度、重点督办制度,加强基金风险警示提示,形成人防、技防、制度防三位一体,上下联动,分工清晰的监督管理责任体系。建立社会保险欺诈犯罪行为查处与移送长效机制,加大社保基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

3. 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建设泛湘西北地区人才强市。以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健全高质量人才培养链和供应链。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培养、激励、流动等为主要内容的人才政策。建立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业职业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人才顺畅流动机制,健全政府宏观调控、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配置机制。创新人才分配激励机制,实施人才优先投入的激励保障政策,健全面向基层、艰苦地区、创业一线岗位的激励政策。“十四五”期间,全市引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150名以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1200名以上。新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5家以上。

(2)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以我市重点发展的烟草、装备制造、健康食品、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纺织服装、建材化工、纸品加工、军民融合、文旅康养等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以及“新基建”为重点,努力培养造就一批领军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深化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优化职称评审服务。职称评审更加注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绩,并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员倾斜。推动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有效衔接。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开基层柔性引才用才。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着力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能力。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完善人才向基层一线、艰苦边远地区流动激励政策。

(3)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抓好企业职工、退役军人、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培训,大力推广线上培训模式,拓展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加强技能人才表彰激励和宣传推介,弘扬“崇尚技能、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打造“常德工匠”系列品牌,建立全市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实现职业技能等级和专业技术职务有效衔接,推动落实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进一步扩大贯通规模。加快职业(技工)院校改革步伐,加大资金投入和保障力度,继续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职业(技工)院校采取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培训模式,建立与新时期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相适应的技工教育发展机制,培养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优良、布局合理、技艺精湛的技能人才队伍,打造技工强市。

4. 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1)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聘用合同制度,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逐步推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依据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积极落实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意见,进一步释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活力。

(2)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落实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加大对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待遇倾斜力度,保障基层人才待遇,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动态调整政策。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3)加强人事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人事考试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信息化建设和考试基地建设,完善人事考试测评体系,健全联防联控机制,提升人事考试服务水平,严厉打击高科技作弊和涉考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事考试更加规范、考试考纪更加严肃,考试结果更加公平、公正。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培育造就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完善表彰奖励工作机制,优化表彰奖励工作流程,规范表彰奖励项目实施。

5.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平衡劳动力市场灵活性和安全性,全面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水平,努力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赢、和谐稳定的中国特色劳动关系。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劳动用工信息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类经济主体劳动用工行为的动态监管,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务派遣经营行为,加强业务监管和行业自律,开展对重点行业的突出用工问题治理,依法规范企业用工、劳务派遣用工和企业经济性裁员。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建立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问题统筹协调机制,做好风险研判和矛盾处置工作。加快推进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完善落实最低工资制度。落实工资指导线制度,强化工资指导线应用。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探索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和基层能力建设。

(2)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全面加强农民工服务工作。鼓励农民工多渠道就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乡村振兴。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多形式开展农民工培训,不断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推动农民工依法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实现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参保。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立源头预防、全程治理体系,全面推广农民工工资实名制支付,实行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信用管理,实现治欠保支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农民工劳动用工管理,改善劳动条件,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做好女性农民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有序推动农民工市民化,推动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子女逐步平等享受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提高农民工基层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增强基层执法能力,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推进建筑领域实名制信息化系统建设,完善银行按月发放、总包代发工资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力度,建立联合惩戒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机制,指导区县市统一规范开展抽查工作。开展部门联合监管行动,打击各类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企业诚信守法等级评价和重大违法案件社会公布制度。推进“智慧监察”建设,建成运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突出对工程建设领域的信息化监管。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运用,完善“多点受理、统一管理”工作机制,推动各类案件网上办结。

(4)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建设。健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发挥协商、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大对重大问题预防研判、集体争议处理、办案指导力度。提升仲裁机构建设水平,加大基层调解规范化建设力度,配置与办案管理相协调的职能机构。推进仲裁办案基本制度目录落地实施,创新调解工作制度,实施案件分类处理,建立集体争议特别处理程序,建立健全证据制度,完善仲裁制度体系。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加强简易仲裁程序和终局裁决适用,探索派驻仲裁庭、巡回仲裁庭和流动仲裁庭建设。抓好仲裁“三系统一平台”运用,实现调解仲裁网上受理、线上管理,提升仲裁业务培训层次,加强仲裁职业文化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仲裁服务。

(5)完善信访维稳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访维稳工作制度,推进访诉分离长效机制和法定途径分类处访工作。畅通网上信访渠道,强化区县市、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互联互动工作机制。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力争把矛盾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强化法治引领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政策手段规范信访秩序。继续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事项、重点人员的摸排力度。落实信访工作责任,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6. 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人社为民服务水平

(1)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便捷化。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普惠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创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供给模式,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建立更加高效便捷的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整合经办管理服务资源,合理配备经办管理服务人员。健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平台建设,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全面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事项,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

(2)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深入推进“互联网+人社”建设,搭建智能化政务服务平台,拓展政务网站、电话咨询、自助终端和移动终端等服务方式,促进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人社工作的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电子社会保障卡,扩大应用范围,推动建立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公共服务“一卡通”新格局。完善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推进自助式网上业务办理,扩大网上办事覆盖范围,实现人社政务服务“应上尽上”“一网通办”。加强12333线上服务体系建设,落实12333业务办理全国联动要求。全面深化人社大数据应用,促进与相关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运用云计算技术,提升信息化基础设施的支撑保障能力,加强全网安全监测系统建设,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3)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健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标准体系,积极推动各项标准制定修订,规范公共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流程。以公共就业服务管理、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人事人才管理、劳动关系协调等为重点加快标准化建设。按照入口统一、业务协同、柜员经办、线上线下结合的原则,构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内部决策、执行、监督的一体化管理和统筹协调机制,优化整合管理服务资源,畅通服务流程。加大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力度,实现政策措施和工程项目有机结合,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础设施改善和管理服务能力提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宏观规划指导,制定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将重点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规划执行情况定期监测和评估工作机制,组织对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评估、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工作,加强规划重点指标的考核评估,分析规划实施效果,推动规划有效实施。区县市(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本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加大财政投入。坚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立公共财政投入公共服务的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增长幅度与财力增长相匹配、同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相适应。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支持,加大市、县财政的投入力度,加大促进就业创业资金、社会保险补助资金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专项资金的投入,支持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实施,推动完善财政事权划分,构建与事权匹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分级保障机制。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实施项目绩效评估,开展审计监督,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三)推进法治建设。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规范人社行政执法,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坚持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制度,适时组织开展指导培训。提升全系统法治思维能力,致力法治教育深入人心,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八五”普法规划,营造尊学守用良好氛围。妥善处理化解行政争议,提升行政应诉能力水平,降低行政诉讼败诉风险。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四)优化行风作风。持续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作风建设,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加强专业化培训,常态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比武活动,强化宗旨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廉政风险点的控制,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各项预防措施,完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人社干部队伍。

(五)加强宣传研究工作。加强人社重点领域理论和重大政策研究,进一步推动工作创新。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的解读。紧跟规划实施进程,大力宣传全市人社部门推进人社事业创新发展的好做法、好举措、好成效。积极适应媒体融合发展要求,进一步做大做强人社宣传阵地。加强舆情分析,注重舆论引导,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实效,营造有利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常德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发展规划有关名词解释

1.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是指城镇累计新就业人数减去累计自然减员人数。其中,累计新就业人数是指报告期内累计新就业的城镇各类用人单位从业者、私营个体经济组织从业者、各种灵活就业形式从业者和公益性岗位从业者的人数总和;自然减员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因退休、伤亡等原因造成的城镇累计减少的就业人员数。

2. 城镇调查失业率:是指在全市范围内通过科学抽样的调查样本数据经加权获得的失业人数占就业人数与失业人数之和的比重。其中城镇失业人员是指,城镇常住人口中,年龄在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在调查的一周内没有从事有收入的劳动(包括从事了有收入的劳动但不足1小时),当前有就业可能(即如果有工作机会,在调查时点后两周内能正常上班),正在以某种方式寻找工作(一般判断标准为调查时点前3个月内寻找过工作)的人员。范围不仅包括户口在城镇且常住城镇的劳动力,还包括户口不在城镇但在城镇居住的外来劳动力。

3.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精细化、差异化就业服务机制,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支持毕业生创业创新,常态化开展专项招聘,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制就业帮扶。

4. 就业形势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项目:建立就业形势集中监测预警制度,开展大数据分析研判,健全就业领域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设数据监测平台和研判预警平台,形成就业数据全方位采集共享机制。加强政府部门、社会机构、专家学者联合的就业形势专业分析队伍建设。

5. “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和互联网的深度融合,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融合发展。

6.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是指报告期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登记,并建立缴费记录档案的人数以及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人数以及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数。

7.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是指报告期末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及按地方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人员人数之和。

8.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是指报告期末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人数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数,以及建筑业等按项目参保人数等。

9. 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包括三个支柱,第一支柱为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第二支柱为企业(职业)年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采取个人账户模式管理,市场化运营,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给予支持。第三支柱为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由个人资金积累形成,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国家正在推动建立税优等政策支持的个人养老金制度,促进第三支柱发展。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是我国合理区分政府、单位和个人养老责任,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10.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是指报告期末实际持有符合全国统一标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的人员数量。包括因卡损坏、遗失或有效期满等原因处于补卡、换卡过程中的人数,补卡、换卡的数量不重复计算。

11. 高技能人才总量:是指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主要包括技能劳动者中取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人员。

12.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从2019年至2021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全市三年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4.5万人次以上。

13. 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布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对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进行考核评价。探索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沟通衔接机制。

14. 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针对农民工成长为新型产业工人和乡村振兴需要劳动技能人才能力需求,在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基础上,统筹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大规模开展农民工培训,加大培训宣传,扩大培训范围,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十四五”期间农民工培训目标的实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市民培训,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增强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能力。

15. 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以用工规模较大、生产经营存在较大困难的企业为重点,指导企业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工作岗位,发挥集体协商协调劳动关系重要作用,引导企业与职工共渡难关,尽量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劳动关系。

16.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当期审结案件数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当期立案受理案件数与上期累计未结案件数之和的比例。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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