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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2021-07-21 09:06 来源:常德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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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编制和规划常德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含《常德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常德市“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两个子规划),对于抓好社会发展机遇,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回应群众关切,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回顾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常德市民政工作以“开放强市,产业立市”为引领,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以创建“五化民政”为抓手,民政事业得到高速发展。2016年、2017年和2019年连续综合排名全省第1(2018年因机构改革没有排名)。2019年6月,在全省第十八次民政工作大会上(一般五年召开一次),常德市委市政府作为唯一的市州代表作了典型发言。

1.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速。一是服务机构全面覆盖。新建社会福利院7所,武陵、鼎城、汉寿、安乡、澧县、临澧等区县(市)实现零的突破。同时新改扩建敬老院42所,新增护理型床位1613张,社会救助站3家,军休所9家,烈士纪念设施24处。二是殡葬设施全面升级。在理顺殡仪馆管理体制基础上,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澧县、津市、桃源、石门、鼎城等县(市)全部新建了高标准殡仪馆。三是社工队伍全面配备。在每一个乡镇(街道)配套建设社工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备1—2名社工,有效补充了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四是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建成并试运行4级联通的民政民生服务应用平台,成功开发了常德市低收入家庭认定信息平台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系统。

2.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提高。一是完美社区全域推进。按照街道“一所一校四中心”和社区“一站一园一场五室”建设标准,完成完美社区建设项目530个,对社区党务、政务、居务三大工作体系进行了重构,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常德模式。二是区划调整改革顺畅。乡镇区划调整改革中全市建制村从3353个减至1513个,减幅居全省第2,村居换届圆满完成,没有发生重特大信访事件。三是村居运行规范有序。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全市2262个村(社区)实现了修订完善和法制审核全覆盖。每年开展“我的社区,我的家”,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我制定、我遵守、我监督、我处罚”,“十佳”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遴选等系列主题活动,引导良俗新风。每个村(社区)成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居)民议事会,开展村务公开“亮栏行动”,全市所有建制村新建统一规格的村务公开栏,在栏上公布村级人事、财务、保障、项目、政策等内容,其中财务情况还在“互联网+监督”网络平台上公开,有效激活群众参与基层事务的热情。四是创新创建卓有成效。推进城市和谐社区、农村幸福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申报全国、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津市和石门县入选全国首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石门县、临澧县、武陵区被省民政厅确认为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武陵区芷兰街道沙河社区等35个社区被认定为全省城市和谐社区,鼎城区草坪镇兴隆街村等20个村被认定为全省农村幸福社区。五是社会组织助力明显。实现县(市)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全覆盖,培育公益类及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100余家,87家行业协会商会完成了脱钩改革,有效增强了基层社会治理力量。

3.养老服务产业迅猛发展。一是率先出台政策扶持。我市率先在全省出台《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全市建成各类养老服务设施1545个,其中养老机构267家、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1278个。二是改革试点推进有力。2017年,我市获批“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获批中央财政试点资金4093万元。2018年开始试点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已有石门县、津市、桃源县、汉寿县、临澧县获得该项目,省民政厅对每个项目补助200万元。探索实践的“党建平台助老”“农村三屋养老”“云看护”医养融合等服务模式得到有效推广和国家级媒体的宣传推介。三是产业发展已成规模。截至2020年底,养老床位54570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由2016年的20张增加到现在35张。老年人活动场所城市社区建成率100%,农村覆盖率达80%,全市取得国家资格证的养老护理员达1200多人。全市计划建成康养项目28个,预计产值达100亿以上。

4.保障救助水平持续提高。2015年以来,全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350元/月提高到560元/月,月人均补助水平由275元/月提高到391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165元/月提高到390元/月,月人均补助水平由104元/月提高到246元/月;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原来的集中供养标准4400元/年和分散供养标准2748元/年统一提高为城市基本生活标准8760元/年和农村基本生活标准6000元/年。同时于2017年起新增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由5000元/年提高到6000元/年、半护理由2500元/年提高到3000元/年。为对接精准识贫扶贫,我们从2017年5月开始,对全市所有低保对象、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特困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由原来的三类对象合计37.2万人减少到18.4万人,清退率达51%。全市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统一提高到每户每年15000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及困境未成年人33440人次。投入救灾资金3亿元,完成受灾群众救助90万人次(含冬春救助),有力推进农房保险和巨灾保险,共获得保险赔付近350万元。全市先后创建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34个、省级92个。与地震局联合开展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全市已累计创建国家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村、小区)5个、省级12个、市级20个,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综合减灾能力。

5.总体服务质效显著增强。一是强化能力水平。坚持法制思维,简化办事程序,突出利民便民,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在原法定期限上提效增速50%,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慈善助学助医助困等所有救助资金全部实现直接打卡发放,“一件事,一次办”民政所涉事项全部按要求实施到位。二是强化执法整治。持续开展“三禁止、两规范、一打击”殡葬秩序整治行动,加大了对大墓、豪华墓、住宅式墓穴的排查清理整顿,殡葬秩序进一步好转。社会组织市本级撤销99个,劝导注销16个。为常德文明城市形象的维护贡献了民政力量。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对殡葬事务,社会组织管理、慈善事业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保持常态化监督,同时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人情保”、“关系保”和“错保”、“漏保”等违法违纪问题,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

表一:“十三五”时期常德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主要项目和指标

2016年

2020年目标值

2020年完成值

完成情况

1

每千名老人人口拥有床位数(张)

20

35

35

已完成

2

节地生态安葬率(%)

11.5

65

65

已完成

3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74.57

100

100

已完成

4

每万人社会组织数(个)

3.6

8

7.1

未完成

5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10.9

50

98

已完成

6

基层民主参选率(%)

99

93

99.3

已完成

7

经常性社会捐赠站点和慈善超市数量(个)

8

40

45

已完成

8

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

25

40

100

已完成

9

全市慈善资金募集(亿)

0.6

1.6

2.7

已完成

10

福利彩票发行突破(亿)

21.72

34

20

未完成

11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总人口比例(%)

0.04

0.1

0.1

已完成

12

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的比例(%)

\

13

13

已完成

二、“十四五”常德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民生事业高速发展的机遇期,民生投入和民生保障的力度将大幅提升,常德作为内陆发展中地区,不仅可能得到上级更多的政策和资金倾斜,同时通过自身发展必将更加注重民生民利,民政项目和民政保障资金能有大幅跃升。同时,随着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5G时代信息化的跨越发展,社会治理更加复杂多元,常德民政事业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

1.民政工作力量不足,有新的期待。民政工作条块较多,各业务线工作量呈增量发展,市县乡村4级民政工作力量均显不足。民政综合执法机构行政(参管)编制属性有待确定,县一级目前还没有配备。

2.人口结构变化明显,有新的需要。目前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39.7万,人口出生率呈下降趋势,老龄人口数却以每年2%的速度增长。经测算,到2025年我市老龄人口将达总人口的1/4,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

3.政策配套较为滞后,有新的要求。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养老、儿童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等,需要自然资源和国土规划、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支持,预留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并纳入规划,进一步优化审批手续。需要进一步缩减民政项目资金配套比例,确保项目引进来,能落地。民政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组织、财政和人社部门出台保障和激励政策,确保民政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4.社会治理更加多元,有新的任务。民政部门在社会治理中履行牵头职责。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的要求,民政部门必须转变传统思维,特别是在脱贫攻坚决胜之后和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之中,需要厘清职责,精准定位发力,发挥好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的职能。不断激发社会活力,构建更加全面有效的社会治理综合体系。

5.信息发展更加迅猛,有新的考验。信息化是发展潮流,5G时代到来,民政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需要打通部门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和资源整合,推动民政工作从服务手段、流程、方式和效率上的创新创优。

三、“十四五”常德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贯彻“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进一步深化改革,补齐民政工作短板,提高民政服务能力水平,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1.前瞻和科学统一。对常德市的发展进行全面科学预判,对各类民政保障标准争取合理区间,让各种民政工作举措可落地见效。

2.针对和导向突出。聚焦问题和重点难点,大胆创新探索,突破解决一批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瓶颈。

3.内涵和基建并举。加强民政自身建设,提高民政服务质效,形成更加明显、更具特色的民政文化。建设一批与群众需求更加同步的民政服务设施。

4.政府和社会合力。一方面加大政府投入,提高政府投入效益。另一方面,降低社会资本和力量准入门槛,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民政事业发展。

(三)总体目标

经过努力,到2025年,形成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民政各类保障更高水平,社会治理更富成效,社会组织更具活力,民政部门服务更高效能的生动格局。

(四)主要指标

表二:“十四五”时期常德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

2020年现状

2025年目标

指标类型

1

政府运营床位占比(%)

50

40

预期型

2

护理型床位占比(%)

50

70

预期型

3

每万人社会组织数(个)

7.1

9

预期型

4

经常性社会捐赠站点和慈善超市数量(个)

45

50

预期型

5

全市慈善资金募集(亿)

2.7

3

预期型

6

福利彩票发行(亿)

20

20

预期型

7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总人口比例(%)

0.1

0.13

预期型

8

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的比例(%)

13

14

预期型

9

有意愿的不能自理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率(%)

53

100

预期型

10

村级儿童之家建设覆盖率(%)

80

100

预期型

11

村(居)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58

100

预期型

12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合格率(%)

80

100

预期型

13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合格率(%)

91

100

预期型

14

城(乡)社区干部素质提升培训覆盖率(%)

95

100

预期型

四、“十四五”常德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实施五大工程

1.实施殡葬设施完善工程。到2025年,实现区县市城市(镇)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全覆盖;农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实现乡镇全覆盖;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全面建立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对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费用全免。深化殡葬习俗改革,形成文明节俭低碳的殡葬新风。全面建立健全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殡葬服务网络和高效有序的殡葬管理体制,基本实现“八化”目标,即: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殡葬服务优质化、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改革有序化、骨灰处理生态化、殡葬习俗文明化、殡葬设施现代化和殡葬政务服务在线化。

2.实施养老服务提质工程。推动养老机构服务提质,到2025年,每个区县市成立1家以上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所以失能(失智)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护院或护理院),其中,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数占比达70%,政府运营床位数低于50%。有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 。全市性的示范性民营养老机构至少15家,每个县市区(五小区除外),至少有5家示范性民营养老机构。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质,鼓励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机构发展,新增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机构50家。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线、保基本的作用,优先保障特困老人的集中供养服务需求。加快养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企业和专业组织,培育一批品牌化、连锁型的养老服务机构。创新养老机构运营模式,支持民间资本在承担政府托底保障功能基础上,以公建民营、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管理和运营公办养老机构,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升我市养老服务业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加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新建住宅小区的养老服务设施配套率达到100%,对老旧小区采取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逐步完善,配套率逐年提高,力争所有村至少建设一所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实施“互联网+”行动,进一步整合完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加强“安联网”建设,建成覆盖市、县两级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形成城市社区养老“15分钟服务圈”和农村养老“20分钟服务圈”。推动医养康养融合提质,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稳定的医疗合作联系,所有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设施与医疗机构的签约率达到100%。力争打造2个以上以健康养老服务业为主的市级产业聚集区,培育3个以上规模较大的养老服务集团和连锁服务机构,品牌效应初步形成。推动养老服务供给提质,实现对无子女、高龄、独居、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覆盖率100%。为本市城乡65周岁以上低保对象中的完全失能、半失能和经济困难的失独家庭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达100%。增加普惠优质的养老服务供给,所有公办福利机构、50%以上的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由社会力量经营管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提质,到2025年,全市培育和引进100支专业为老服务社会组织,1000名以上中高端为老服务人才,10000名初级以上护理人员。发展为老志愿组织3000个以上,为老服务志愿者70万名以上。

3.实施儿童福利保障工程。“十四五”期间,进一步完善儿童福利体系,儿童工作的服务对象不断扩展,由孤儿、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妇女等逐步扩展到全体儿童,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发展。工作内容由保障类兜底,发展到精神关爱、权益保护、提升生活质量等。主要完成: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拓展保障范围。在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扶养儿童基本生活的前提下,探索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未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的农村低保家庭儿童、父母一方重残家庭儿童、有重残儿童需要照料的困难家庭等,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确保儿童基本生活所需。建强儿童服务阵地,实现全覆盖。在市级建设一个集养、治、教、康社会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儿童福利院,力争将其纳入定点康复机构,探索向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开放。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在市及各区县市实现全覆盖,健全服务功能、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关爱服务能力。儿童之家覆盖所有村(居),且开展活动经常。引入社会力量,打造专业化儿童服务队伍。在每个区县市建立2-3个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儿童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服务;在每个区县市建立2-3个开展儿童服务的志愿服务团队,定期开展儿童关爱服务;通过岗前、在职培训,进一步强化孤残儿童护理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的专业化水平。

4.实施老区建设促进工程。大力宣传老区的革命历史和时代价值,做好革命老区遗址遗迹保护与利用工作,充分利用革命老区资源和国家帮扶政策,建设革命遗址及红色文物保护项目和红色文化旅游及教育基地。抓好武陵区、鼎城区、桃源县、汉寿县、临澧县、石门县6个区县市的文物整理、申遗、修缮等工作。持续跟进湘鄂西、湘鄂川(渝)黔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的衔接工作,下大力争取国家对湘鄂西、湘鄂川(渝)黔革命老区特殊扶持政策早日落地。

5.实施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基础设施阵地建设,提升民政服务能力,满足群众幸福生活硬件设施需求。依托现有的民政综合服务平台,建立上通下达的数据通道,深入融合省厅数据、市级相关数据,逐步向乡镇(村)延伸,开展全民政业务应用,进一步完善民政民生服务能力。加强民政队伍能力建设,注重培养和选拔年轻干部,调整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队伍。通过选优配强村(居)委会班子,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培养力度,建强城乡社区干部队伍。建立村(社区)—乡镇(街道)—区县市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能力,完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机制。通过积极开发社工岗位,引进壮大社工力量,拓展扩充社工服务,建强社工人才队伍。探索深化村(社区)代办帮办服务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和正向激励力度,增强代办帮办人员力量,建强代办帮办队伍。

(二)构建七大体系

1.构建多元型社会救助体系。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推进社会救助对象精准、救助政策衔接、救助资源统筹、救助信息共享、救助效率提升,逐步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推行“资金+物资+服务”救助方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积极为特殊困难群体开展访视照料、心理疏导、康复服务等专业化服务,鼓励支持福利院、敬老院为社会救助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提供服务。

2.构建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完善社会福利体系框架,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分类保障制度。全面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扩大养老服务业社会参与度,推动公办养老机构管理制度改革和民间资本参与养老体系建设。增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同慈善事业制度有机衔接,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保障民生中的积极作用。加强慈善组织培育,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和行业自律,提高行业公信力。加强慈善活动监督,规范慈善主体行为,畅通慈善领域投诉举报渠道,保障慈善财产合法使用。

3.构建规范型社会事务体系。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导向,以规范管理为着力点,以精细服务为目标,提高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满意的民政公共服务。对每项职权分类梳理形成公开权责清单,以“一站式”服务大厅为依托,将城乡低保审核审批及部分服务事项真正下放到乡镇(街道)。

4.构建现代型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深入开展国省两级“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试验区”,全省“城市和谐社区”“农村幸福社区”创建。推进乡镇社工站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和组考力度。健全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发挥好村(居)规民约作用,着力构建文明乡风。在乡镇旅游、健康食品、生态农业等方面寻找民政抓手,推动乡镇权责一致制度设计,让乡镇政府社会治理主体作用发挥有更好的条件和更大的空间。加强社会组织管培,探索“社区、社会组织、社工”联动机制,推动“三社”协同发展。重点孵化好一批慈善类、科技类、公益类服务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基层治理,同时鼓励乡镇基层包括村(社区)结合自身实际需要自主培育一批。加强社会组织审批和过程监管,不断优化社会组织的发展环境,增强社会组织自身造血功能。强化社会组织日常监管机制,优化登记、核准、备案、变更手续,推进社会组织“放管服”改革。加大社会组织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社会服务机构台账,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扫黑除恶等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非法组织和社会组织非法活动,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5.构建专业型民政执法体系。加强民政法治化建设,推进民政执法体制改革,创建民政法治机关。推动县级民政部门成立专门执法队伍,推进民政综合执法。指导全市民政部门普遍聘用法律顾问,建立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将法律服务列入政府采购计划,发挥法律顾问在民政立法创制、行政执法咨询等方面的作用,积极推进民政执法体系的专业化。继续深化全市民政系统标准化建设,规范民政作为。

6.构建常态型专项管理体系。规范婚姻登记工作,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和等级评定,推动建立公民婚姻信息数据库,完善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水平。出台地名管理地方性法规,提升行政区划管理科学化水平,探索通过行政区划改革助力常德经济发展新路径。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建设,落实市、县际行政界线联合检查制度,探索调处边界纠纷的长效机制。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协助加快津澧融城进度。加强地名普查成果运用,规范路名牌、门牌管理,依法开展地名命名更名工作;深挖地名文化,充分发挥地名文化在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7.构建智慧型民政服务体系。深化“智慧民政”建设,依托常德民政民生服务综合应用平台,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民政业务管理服务体系,强化民政民生服务应用能力。融合省民政厅各业务系统、市数据共享平台数据资源,业务数据在省市之间、部门之间共建共用共享。加强数据资源的管理及应用,为民政工作决策和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打通民政各级业务系统、市政务一体化平台,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网上预约、一网通办、全程网办。依托“智慧常德”和“智慧党建”建设,加强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公益服务等智慧服务能力,打造更加便民的公共、公益服务。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依托市低收入家庭认定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市级横向跨部门信息共享、纵向省市县乡村五级跨区域数据贯通的核对体系。规范核对工作内容和流程,全力推进信息核对服务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的“大核对”格局。

五、“十四五”常德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重点项目

充分发挥项目对民政事业发展的带动和支撑作用。重点保障并推动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3大体系,共112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67.6545亿元。其中:养老服务类共有64个项目,计划投资131.2505亿元;儿童福利类共有3个项目,计划投资5.15亿元;社会事务类共有45个项目,计划投资31.254亿元。(项目详细情况见附表)

六、保障措施

1.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注重发挥全市各级民政党组织在民政事业转型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激活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创新群众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凝聚民政事业发展的共识与力量。

2.切实提供制度保障。坚持法治思维,明确政府主导责任,指导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抓紧规划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部门协同,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突出刚性和操作性。对民政规划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时限进展和质效要求。

3.有效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多层次的资金筹措机制,争取民政事业发展投入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协调。加强与全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对接,增强民政项目实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主体地位,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民政服务领域。

4.突出抓好人才队伍。以民政部门和民政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为重点,坚持作风建设和能力培养的常态化,有效适应新变化新形势新任务,提升民政干部队伍素质。加大基层民政干部队伍的扩容提质,大力引进专业人才,提高工作待遇,重点解决乡村两级投入不足,人才紧缺的困境。

5.推动落实监督检查。推动重点民政任务和重大民政项目纳入全市重点民生实事考核事项和绩效考核内容,增强民政任务落实刚性要求。对重点民政工作任务加大执法检查和落实督导,不断扩大民政事务公开力度和范围,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打造阳光民政,高效民政。

“十四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库(常德市)

一、养老服务类项目: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建设

地点

项目规模和内容

起止年限

总投资

“十四五”

投资

投资

性质

资金

来源

建设

主体

运营

(管理)主体

备注

1

常德市社会福利中心

新建

市社会福利院内

总占地面积2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1250平方米,设计床位500张,计划投资7000万元,含老年人生活起居室、康复训练室、老年医院、文体活动室、老年人食堂等老年人生活、康复、医疗、活动基础设施。

2021-2023

0.7

0.7

政府投资

中央财政、湖南省财政支持

市社会福利院

市民政局

省厅专项规划项目库

2

常德市第二福利院

扩建

常德市丹溪路以东、柳叶大道西延线以南、市武陵区河洑镇朱湖村内

总用地面积:13亩,总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床位数:500张。力争建成常德市公建民营示范性养老机构,满足老年人医疗、康复、沟通、交流、娱乐、休闲等需求,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服务。

2022-2025

0.7

0.7

政府投资

向上争取资金

常德市第二福利院

公建民营,由市机关事务局和市民政局监管

省厅专项规划项目库

3

常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中心

改扩建

常德市滨湖路2118号

总用地面积1.5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床位数:700张。该项目秉承“大病可医、小病可疗、无病可养、临终可孝”的服务理念,力争打造我市第一家医疗与养老深度结合的机构,满足老年人医疗、康复、沟通、交流、娱乐、休闲等需求,提供多层次、多元化及个性化的服务。

2019-2021

1.3

0.475

政府投资

向上争取资金

常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

常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

省厅专项规划项目库

4

武陵区社会福利中心

续建

武陵区

总用地面积47亩,拟建1栋9层的阳光疗养楼、1栋13层的综合理疗楼、1栋11层的门诊医技楼,总建筑面积5462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5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110平方米),建成后拥有停车位325个、医疗康养床位662张。

2016-2021

5.5

3.8

政府投资

自筹和争取上级资金

常德江北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常德市武陵区民政局

武陵区社会福利中心

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库

5

常德市武陵区社区居家养老骨干网建设项目

改扩建

武陵区

新建芷兰长者照护之家,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功能涵盖医养结合、健康理疗、长期托养、短期托养、日托等为老服务功能,新增床位226个;改扩建东江等3个街道16个社区长者照护之家,建筑面积59845平米,新增床位1746个;配套建设老年大学,总用地面积共2960平方米,教室面积1692平方米,共500个座位,中心厨房共计面积1268平方米,可同时提供650人用餐

2021-2022

1.13

1.13

政府投资、企业投资

自筹和争取上级资 金

常德市武陵区德养颐康综合为老服务中心

常德市武陵区德养颐康综合为老服务中心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6

常德市夕阳红颐养院老年公寓二、三期

续建

三闾路以西

二期占地20亩,新建老年公寓及配套绿化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三期 总用地面积9.5亩,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床位数:800个

2020-2024

2.8

2.8

政府投资、企业投资

自筹和争取上级资金

常德市武陵区夕阳红颐养院

常德市武陵区夕阳红颐养院

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库

7

常德市武陵区颐养苑福利院二期扩建、老年大学和普惠旅居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扩建

武陵区

二期总占地32340平方米,总建设面积28000平方米,建设内容:老年人养护楼5栋及配套绿化附属设施、配套医养中心1栋,新增床位数1000个;老年大学和普惠旅居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49950平方米,建筑面积39750平方米,建设一所有350个座位的老年大学和1500张床位的老年人旅居养老服务养护楼及配套绿化附属设施

2021-2023

2.85

2.85

政府投资、企业投资

自筹和争取上级资金

常德市武陵区颐养园福利院

常德市武陵区颐养园福利院

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库

8

常德市武陵区宝利养老院项目

改扩建

武陵区

项目总占地面积6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养老服务大楼和办公楼进行改造并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总床位数750张,配套部分医疗用房,购置相关设施设备等

2021-2022

0.415

0.415

政府投资、企业投资

自筹和争取上级资金

常德市武陵区宝利养老服务中心

常德市武陵区宝利养老服务中心

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库

9

武陵区乡镇敬老院护理能力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改扩建

武陵区

对丹洲乡、芦荻山乡敬老院护理能力进行提质改造,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改造床位300张

2021-2025

0.5

0.5

政府投资

自筹和争取上级资金

常德市武陵区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

常德市武陵区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

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库

10

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敬老养老中心及社区医疗服务站

新建

武陵区

改扩建芙蓉老人院、白马湖颐养中心、新安社区敬老院和50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新建新安社区医疗服务站,总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含改、扩建),新增床位1300张

2021-2025

2

2

政府投资

自筹和争取上级资金

常德市武陵区民政局

社区或养老服务组织

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库

11

武陵区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新建或改扩建

武陵区

拟建设一个武陵区社区综合为老服务指导中心、智慧养老信息管理中心、区级长者大食堂、社区为老服务护理员管理中心,14个乡街社区综合为老服务分中心、乡街长者照护之家,103个社区综合为老服务分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机构,1030个社区家门口为老服务点、老年活动室,建立一个区级为老服务设施安联网,2所老年大学。总建筑面积256900m²,养老服务床位2945张

2021-2025

2.32

2.32

政府投资、企业投资

自筹和争取上级资金

常德市武陵区民政局、

乡街民政所、社区或养老服务组织

常德市武陵区民政局、

乡街民政所、社区或养老服务组织

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库

12

武陵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续建

武陵区

为各社区老人提供简单的休息场所和娱乐活动场地,总面积20600平方米

2021-2023

0.2

0.2

政府投资、企业投资

自筹和争取上级资金

常德市

武陵区

民政局

社区或养老服务组织

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库

13

鼎城区福利中心三期建设项目

新建

鼎城区郭家铺街道

计划整合儿童福利院、中心敬老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三个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7600平方米。

2020—2021

0.7725

0.7

政府投资

上级拨款+本级自筹

鼎城区民政局

鼎城区民政局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14

鼎城区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

新建

鼎城区

完成蒿子港、黄土店、蔡家岗、韩公渡四个区域性中心敬老院的新建,优化鼎城农村养老空间布局。计划新建养老床位55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440张。同时对部分敬老院进行提质改造。

2020—2025

0.52

0.52

政府投资

上级拨款+本级自筹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相关乡镇

人民政府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15

常德鼎太医养结合普惠养老项目

新建

鼎城区郭家铺街道

建设医养老结合养老机构1个,新建医养结合床位300张。

2020—2022

0.65

0.65

企业投资+政府投资

企业自筹+中央预算内投资

常德鼎太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常德鼎太

养老服务

有限公司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16

常德乐尊国际康养城项目

新建

鼎城区红云街道

项目总占地302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769平方米,将建成集老人照护、医疗康复、老年文化娱乐与健身、中医膳食、护理培训、老年用品商城、旅居养老等于一体的养老服务综合体。

2020—2022

6.5

5

企业投资+政府投资

企业自筹+中央预算内投资

常德康福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湖南乐尊城养老产业有限公司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17

常德市鼎城区珈珍新型农村养老体系网络建设

续建

鼎城区

占地面积33365平方米,建筑面积161000平方米。

2021—2025

0.25

0.25

企业投资+政府投资

企业自筹+中央预算内投资

常德珈珍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常德珈珍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18

鼎城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新建

鼎城区

在江南城区和中心城镇选址建设30个综合性居家养老示范机构。每个村(社区)建设一个互助幸福屋(老年人活动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68200平方米(30*300+296*200),计划建设床位2000张。

2021—2025

0.75

0.75

政府投资

上级拨款+本级自筹

鼎城区

民政局

社会化运营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19

桃源县养护院(公办福利院)

新建

桃源县青林乡青林村

该项目的建设,可填补桃源县县级老年人福利机构空白。项目建设地址紧邻县城北大门,占地面积7449m2,总建筑面积13500 m2,总床位300张以上,护理床位占比80%以上。绿化面积2700㎡,道路及活动广场面积1700㎡,配套生态车位310㎡。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老年养护楼1栋,合理配备普通床位、护理型床位、应急隔离(设置)床位等,增设失能失智人员生活护理、医疗护理、康复服务等养护单位。

2020—2022

0.6

0.6

政府投资

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本级自筹

桃源县

民政局

桃源县

民政局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20

桃源县3所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和24所一般乡镇(街道)敬老院改造提升项目(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三年改造提升)

新建

桃源县28个乡镇、街道

1、枫树维吾尔族回族乡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新建,项目总投资0.2亿元。建设地址位于枫树维吾尔族回族乡大马山村,总占地面积20000m2,总建筑面积7000m2,总床位150张,护理床位占比80%以上。建成后,主要保障枫树维吾尔族回族乡、青林回族维吾尔族乡2个少数民族聚居乡镇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对象集中入住需求,同时可满足陬市镇、架桥镇2个乡镇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对象集中入住需求,同时为农村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者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

2、茶庵铺镇区域性中心敬老院,系原址新建(原茶庵铺镇敬老院),项目总投资0.2亿元。建设地址位于茶庵铺镇松阳坪村二组,总占地面积8004m2,总建筑面积6550 m2,总床位150张,护理床位占比80%以上。建成后,主要保障茶庵铺镇、西安镇、杨溪桥镇、沙坪镇、郑家驿镇5个乡镇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对象集中入住需求,同时为农村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者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

3、龙潭镇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新建,项目总投资0.2亿元。建设地址位于龙潭镇龙潭居委会,总占地面积11000m2,总建筑面积6800m2,总床位150张,护理床位占比80%以上。建成后,主要保障龙潭镇、观音寺镇、理公港镇、佘家坪乡、夷望溪镇5个乡镇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对象集中入住需求,同时为农村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者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

4、除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新建项目之外,其余乡镇(街道)敬老院按照一乡(镇)一院的要求进行改造提升,重点改造、提高乡镇(街道)敬老院生活照料和基本照护功能,改造消防、安防设施,配置基本康复辅具,确保房屋建筑、基本生活设施设备、功能用房符合要求,消除安全隐患。改造提升项目包括新建浔阳街道、理公港镇、牛车河镇、郑家驿镇、泥窝潭乡、架桥镇6所小型敬老院;扩建漳江街道、沙坪镇、热市镇、夷望溪镇4所小型敬老院;改造提升青林回族维吾尔族乡、陬市镇、木塘垸镇、盘塘镇、马鬃岭镇、剪市镇、三阳港镇、观音寺镇、佘家坪乡、黄石镇、九溪镇、双溪口镇、杨溪桥镇、西安镇14所乡镇敬老院。

2020—2022

1.68

1.68

政府投资

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本级自筹

桃源县

28个乡镇(街道)

桃源

县28个乡镇(街道)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21

桃源县居家和社区养老项目

新建、改扩建

桃源县

1.桃源县城社区基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社区养老是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支撑,为填补全县社区养老空白,实现城乡社区基层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全县需建设413个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幸福屋、城乡医养健康屋、城市宜老自助屋等基层互助养老服务设施,该项目主要是利用城乡社区闲置场所进行改扩建,主要面向家庭日间暂无人或者无力照护的社区老年人提供服务,每个设施给予建设补贴30—50万元。

2.桃源县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严格按照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要求,一是“十三五”期间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未落实进行清查整改,全县“十三五”期间新建住宅小区26个,应整改落实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26个;二是“十四五”期间拟新建住宅小区30个,应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30个。每个住宅小区配套养老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并配备相应的功能活动室及户外活动场所,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老年教育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每个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给予建设补贴100万元。

3.桃源县城乡一体化智慧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按照“1个专业机构+20处专业养老院(中心)+50个服务网点”模式,建设智慧养老体系,在已有专业养老院(中心)基础上,在每个街道配备1处以上为老服务综合体,每3至5个社区拥有1个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的专业服务网点,实现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农村地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80%以上行政村,不断完善机构、社区、居家“三位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区域养老服务骨干网。

4.桃源县智慧养老设施系统化建设。成养老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系统1套、智慧养老信息查询与发布系统1套、养老服务呼叫中心系统1套、养老服务便民卡系统1套、居家养老远程医疗系统1套,项目可以覆盖桃源县的重点老人家庭和养老服务机构,基本满足桃源县养老服务中心的业务需求,接口开放,可以与其他系统互联互通。

5.桃源县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该项目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全县所有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按照《无障碍设施规范》实施适老化改造;积极引导城乡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改造主要包括建筑硬件改造、家具家装改造、辅具配备,智能化用具配备四大方面。目前我县符合政策范围内需进行适老化改造老年人家庭5000户,每户给予改造补贴5000元—10000元。

2020—2025

13.39

13.39

政府投资

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本级自筹

桃源县

28个乡镇(街道)

413个城乡社区

桃源县28个乡镇(街道)

413个城乡社区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22

桃源县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项目建设(民办养老机构)

新建

桃源县

1.桃源县县城东区康养中心项目,项目总投资10亿元。新建,建设地址位于浔阳街道八字路社区。项目总用地面积206667平方米(合310亩),建筑基底面积446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4090平方米,其中:医养山庄110240平方米,健康管理中心8400平方米,疗养会所15450平方米。

2.桃源县彬木岗乡村田园康养中心,项目总投资8亿元。新建,建设地址位于浔阳街道尧河社区。项目总用地面积150000㎡,总建筑面积100000㎡,其中康养大楼建筑面积55000㎡,总床位1000张,配套商业32200㎡,食堂及辅助用房6000㎡,地下车库6800㎡。

3.桃源县桃花缘国际康养中心,项目总投资2.6亿元。新建,建设地址位于陬市镇高湾村。项目共分三期建设,建设总床位2000张。一期工程总占地面积26.6亩,建设床位1000张,共3栋养老建筑,包括综合康养大楼、老年医养大楼、老年智慧楼;二、三期总占地面积149.4亩,建设医养老床位1000张,完善一、二、三期所有养老配套设施建设。

4.桃源县德雅康养大楼,项目总投资2亿元。新建,建设地址位于陬市镇朱家岗村。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8层德雅康养大楼,隶属于德雅医院医养结合项目,建筑面积约18400㎡,规划养老床位400张;

5.桃源县栖凤山田园小镇康养中心,项目总投资2.3亿元。新建,建设地址位于架桥镇马路村。项目总用地面积237亩,其中一期用地162.7065亩,建筑面积18656平方米,建设内容:新建颐养院,床位200张;新建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配餐中心等,并配齐理疗、急救等康养设施设备;二期规划用地74.2935亩,新增护理床位200张。

6.桃源县别堰养老山庄,项目总投资1.8亿元。新建,建设地址位于漆河镇黄婆店村。规划用地面积30000㎡,建筑面积24000㎡,床位数1000张;

7.桃源县牛车河镇康养中心,项目总投资1亿元。新建,建设地址分别位于毛坪村、丁家坪社区、三红村、毛公坝村,总用地面积450亩,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颐养院,老年大学,老年人活动中心,配餐中心,配齐理疗急救设备等。共新增床位800张。

8.桃源县嘉宏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总投资0.5亿元。新建,建设地址位于漳江街道白佛阁社区。总建筑面积9200平方米,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康养中心综合楼1栋,居家养老公寓15栋,配套医疗、康复器械设备,建设床位数200张;

9.桃源县浔阳健康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总投资2亿元。新建,建设地址位于浔阳街道廻峰村。建设规模133200平方米,建设床位200张。

10.桃源县陬市镇养老抚养服务中心二期扩建,总投资0.15亿元,总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改造增设护理床位350张,配备功能完善的餐厅、娱乐室、综合办公室和管理室等场所,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2020—2025

30.35

30.35

民营资本投资

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民营自筹

各民营资本投资项目方

各民营资本投资项目方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23

汉寿公办福利机构(汉寿县社会养老院、区域性中心敬老院5个)

新建

汉寿

规划用地面积60000平方米,设置床位1050张。含照料护理区、餐饮区、康复室等,同时配套绿化、硬化、水电及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

2021-2025

2

2

政府投资

中央(省)拨款、银行贷款、自筹

汉寿县

民政局

汉寿县

民政局

省厅专项规划项目库

24

汉寿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93个村、88个社区、住宅小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20个)

新建

、改扩建

汉寿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93个村、88个社区)、住宅小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20个

2021-2025

0.3845

0.3845

政府投资

中央(省)拨款、银行贷款、自筹

汉寿县

民政局

汉寿县

民政局

省厅专项规划项目库

25

汉寿敬老院改扩建和提质改造29个

改扩建

汉寿

改扩建、提质改造面积31175平方米,设置床位725个。

2021-2025

0.87

0.87

政府投资

中央(省)拨款、银行贷款、自筹

乡镇

人民政府

乡镇

人民政府

省厅专项规划项目库

26

汉寿城企联动(汉寿惠济医养服务中心、汉寿县汉医养护院)

新建、

改扩建

汉寿

建筑面积60000平米,设置养老床位1300张

2021-2025

1.85

1.85

民营投资、政府投资

中央(省)拨款、银行贷款、自筹

汉寿县嘉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汉寿县人民医院

惠济医养服务中心、汉医养护院

省厅专项规划项目库

27

临澧县社会福利院和失能人员照料护理服务中心改扩建

改扩建

安福街道

建筑面积7150平方米,床位300张。

2021.12-2022.12

0.2

0.2

公办

上级拨款和自筹

临澧县

民政局

安福街道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28

临澧乡镇(街道)敬老院提质改造(7个)

新建/改扩建

安福街道、望城城街道、新安镇、四新岗镇、合口镇、修梅镇、太浮镇

建筑面积9450平方米,建设床位620张,护理型床位560张。

2020.7-2021.12

0.62

0.62

公办

上级拨款和自筹

乡镇(街道)

安福街道、望城城街道、新安镇、四新岗镇、合口镇、修梅镇、太浮镇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29

临澧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项目(3个)

新建

朝阳街社区、护城路社区、安福路社区

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及社区适老化改造。

2020.11-2021.05

0.09

0.09

公办

上级拨款和自筹

临澧县

民政局

朝阳街社区、护城路社区、安福路社区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30

津市市社会福利中心

新建

大同社区

新建福利院,建筑面积29100平方米,包括护理床位900张,康复楼一栋、配备心理辅导室、儿童教学、图书室及相关服务用房,提供综合性康复医疗服务医疗等照护服务。

2020-2024

2

2

政府投资

上级拨付、国债和自筹

津市市民政局

津市市民政局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31

津市市城乡一体化医养结合智慧养老

新建

养老服务中心、各乡镇

1、城乡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

2、养老服务中心与7个镇敬老院提质改造,新增护理床位1000张;

3、失能失智医护楼建设,设护理床位300张;

4、7个镇敬老院医疗站和信息智能化服务点建设;

5、100家嵌入式居家养老机构建设,居家养老床位600张。

项目建成后,全市养老骨干网基本形成,实现城乡全覆盖。

2020-2022

2

2

政府投资

上级拨付、国债和自筹

津市市民政局

津市市各镇、社区、村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32

津市市革命老区康养小镇

新建

毛里湖镇

1、新建村级老年日间照料场所38个,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

2、新建毛里湖健康养老产业园,建设面积3.5万平方米,床位1200个;

3、建成全市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2021-2024

5

5

政府投资

上级拨付、国债和自筹

津市市民政局

津市市民政局,各社区、村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33

津市市中医医院医养结合中心建设项目

改扩建

中医医院

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规划护理床位500张

2021-2025

1.5

1.5

政府投资

上级拨付和自筹

津市市民政局

津市市民政局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34

津市市暖夕居家养老社区

改扩建

护市社区

建筑面积41000平方米,新增护理床位600张

2021-2023

1.5

1.5

政府投资

企业投资

上级拨付和自筹

津市市民政局

津市市津城民生有限公司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城企联动

35

津市市精神医疗康复中心

新建

新州镇五泉社区

总用地面积20058.5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床位数300张。为全市精神病人提供综合性康复医疗服务,配备基本生活设施设备、心理治疗室、生活技能训练室、户外活动场所等。

2021-2023

1

1

政府投资

企业投资

上级拨付和自筹

津市市民政局

津市康复医院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36

石门县养护院

新建

石门县楚江街道红土社区

占地面积10亩,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床位200张,含场地平整、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绿化等工程建设。

2021-2025

0.2975

0.2975

政府投资

上级拨款

石门县社会福利院

石门县

民政局

省厅专项规划项目库

37

石门县皂市中心敬老院

新建

石门县皂市镇皂市社区

占地面积5073平方米,建筑面积4932平方米,建设床位120张,含消防、给排水、室外道路建设、院内亮化绿化等。

2021-2025

0.1785

0.1785

政府投资

上级拨款

皂市镇

政府

皂市镇政府

省厅专项规划项目库

38

石门县城乡医养一体化建设项目

新建、改扩建

石门县境内街道、各乡镇

项目占地面积173279.95㎡,建筑面积75018.80㎡,设置养床位2664张,其中:特困床位1354张,社会养老床位1310张,包括石门县中心敬老院、石门县夹山镇敬老院、石门蒙泉镇敬老院、石门县易家渡镇敬老院、石门县新铺镇敬老院、石门县三圣乡敬老院、石门县子良镇敬老院、石门县太平镇敬老院、石门县雁池乡敬老院、石门县壶瓶山镇敬老院、石门县所街乡敬老院、石门县磨市镇敬老院、石门县皂市镇敬老院、石门县新关镇敬老院等14家敬老院。

2021-2025

4.2

4.2

政府投资

上级拨款、县经投公司融资承建

石门县

经投公司 

相关乡镇(街道)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39

石门禾田十九峰森林康养服务中心

新建

石门县二都街道

项目用地面积32481平方米,建筑面积41000平方米,新建康养床位1000张

2021-2025

1.2

1.2

民营资本投资

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民营自筹

石门禾田十九峰森林康养开发有限公司

石门禾田十九峰森林康养开发有限公司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40

石门县秀坪园艺场社区养老院

新建

石门县秀坪园艺场

项目用地面3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9500平方米,新建床位500张

2021-2025

0.6

0.6

民营资本投资

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民营自筹

石门县秀坪园艺场

石门县

园艺场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41

石门县村居养老服务设施、永兴街道新厂社区老年康养服务中心

新建

石门县境内街道、各乡镇村居

建设村居农村互助幸福屋、宜老自助屋、医养健康屋、日间照料中心等

2021-2025

3.66

3.66

政府投资

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本级自筹

石门县民政局

各街道、乡镇村居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42

澧县养老中心建设项目

新建

澧县

投资10025.32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30亩,总建筑面积20300㎡,停车位67个(可停救护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00张床规模的服务中心,包括1#养护楼(3层)建筑面积2000㎡、2#颐养楼(10层)建筑面积12000㎡、3#食堂(2层)建筑面积800㎡、地下室建筑面积3500㎡、普惠与救助物资储备库2000㎡以及与之配套的室外活动场地等

2021-2024

1

1

政府投资

中央预算投资

澧县

民政局

澧县民政局

国家重大项目库

43

澧县第二福利院建设项目

新建

澧县

建设300张床位及老人用房和医养配套设施

占地1.2万平米

2021-2022

0.7

0.7

政府投资

中央预算投资

澧县

民政局

澧县民政局

国家重大项目库

44

澧县社会福利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新建

澧县

拟在怡天苑院内新建1栋老年公寓楼,设置床位300张

2020-2025

0.5

0.5

政府投资

中央预算投资

澧县

民政局

澧县民政局

国家重大项目库

45

澧县宜安康养园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续建

澧县

一期总建筑面积7.1万平米,建设宜安嘉里康复医院,健康检测管理中心,老年大学,机构养老公寓,康复医院医疗床位300张、失能照护床位500张、老年公寓不少于500张床位

2020-2022

3.5

3.5

企业投资

自筹

湖南澧水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澧水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国家重大项目库

46

澧县优周岗健康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新建

澧县

整体规划约2000亩,占地面积1334000㎡,总建筑面积180000㎡(其中设计医养占地面积60亩,建筑面积约为150000㎡)。设计养老床位1100张,其中医养床位300张。

2020-2022

2.5

2.5

企业投资

自筹

澧县康养低熵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澧县康养低熵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国家重大项目库

47

澧县九澧康园建设项目

新建

澧县

项目总投资1亿元,计划用地200亩,设置养老床位800张,分两期,第一期100亩,设置养老床位300张床位。

一期医疗楼占地10亩,设计共五层,100张带三甲医院医疗设施床位,设计35平方一间。

康养楼占地包括绿化40亩,十套高品质酒店花园式高级公寓,一套10间房,分分单双人房,设300张床位。高级康养综合酒店占地30亩,按五星级和康养综合标准设计。20亩用于宿舍,专家人才配房后勤配套等。

2020-2023

1

1

企业投资

自筹

海口欣荣美公司

海口欣荣美公司

国家重大项目库

48

澧县中心敬老院改扩建项目

新建

澧县

以现有敬老院为依托,在原区公所所在地改扩建医养结合的中心敬老院7家,每个敬老院设置床位300张以上,设置护理型床位200张

2020-2025

0.7

0.7

政府投资

中央预算投资

澧县

民政局

澧县民政局

国家重大项目库

49

安乡天泓老年公寓(城企联动)

新建

深柳镇

用地面积1067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80平方米,床位数270张,进行老年人生活护理、医疗、康复,休闲。

2019-2021

0.3

0.3

企业投资

自筹和上级拨款

安乡天泓老年公寓

安乡天泓老年公寓

省厅专项规划项目库

50

安乡县中心敬老院建设

新建、改扩建

三岔河镇、安康乡、大湖口镇

新建三岔河敬老院,占地10亩,300张床位,改扩建安康乡敬老院,新增床位150张,改扩建大湖口敬老院,新增床位150张

2021-2023

0.38

0.38

政府投资和自筹

自筹+中央补助

三岔河镇、安康乡、大湖口政府

三岔河镇、安康乡、大湖口镇政府

省厅专项规划项目库

51

安乡县特困人员机构三年升级改造9所

改扩建

9个乡镇

改扩建深柳镇敬老院、官垱镇敬老院、下渔口镇敬老院、大湖口敬老院、陈家嘴和丰敬老院、黄山头敬老院、大鲸港羌口敬老院、安障乡敬老院、安丰乡敬老院,每个敬老院新增护理床位50张

2021-2022

0.45

0.45

政府投资和自筹

自筹+中央补助

9个乡镇

人民政府

9个乡镇

人民政府

省厅专项规划项目库

52

柳叶湖中心养老院

新建

柳叶湖

新建设柳叶湖中心养老院,需重新选址,规划总用地面积10000.5平方米(合15.00亩),总建筑面积7950平方米;

2021-2025

0.28

0.28

政府投资

上级拨款和自筹

柳叶湖管委会

柳叶湖管委会

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库

53

大湖医康产业项目

新建

柳叶湖

总建筑面积约174000平方米,建设中高端居家式养老社区,主要功能包括:康养颐居、老人医疗护理、老年大学、文体活动、文化交流和商业服务等。床位约3100张

2021-2025

10

10

政府投资

上级拨款和自筹

大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商中心

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库

54

白鹤镇敬老院

改扩建

柳叶湖

白鹤镇敬老院对现有二层楼房进行拆除改造,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同时购置相应的老年人生活护理、医疗、康复、安防、交通工具等设备。

2021-2025

0.08

0.08

政府投资

上级拨款和自筹

柳叶湖白鹤镇

柳叶湖白鹤镇

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库

55

柳叶湖村居养老服务设施

新建

柳叶湖各村(居)

对各村(居)原有闲置村部、公共用房进行装修改造,涉及改造面积12416平方米。

2021-2025

0.26

0.26

政府投资

上级拨款和自筹

柳叶湖各村(居)

柳叶湖各村(居)

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库

56

常德经开区老龙潭银龄世纪城

新建

德山乾明寺

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新建养老床位3500张,及配套服务设施、老年大学、老年病医院、居家养老调度中心、游泳馆、老年自助餐厅

2021- 2023年

4.8

4.8

企业投资

自筹+中央补助

湖南珈珍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湖南珈珍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省厅专项规划项目库

57

常德经开区福利中心

新建

德山乾明寺

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新建养老床位280张。

2022- 2023年

0.7

0.7

政府投资

自筹+中央补助

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经开区社会 事务管理局

省厅专项规划项目库

58

西洞庭敬老院改扩建

新建

金凤街道

改扩建2000平米,新增50张床位

2022-2022

0.15

0.15

政府投资

上级资金和自筹

民政局

民政局

省厅专项规划项目库

59

西洞庭龙泉街道中洲社区康养苑

新建

龙泉街道

15亩地,500张床位

2021-2022

1

1

企业投资

法人自筹

HBC Revelopment Ctd  

陈文

HBC Revelopment Ctd  

陈文

省厅专项规划项目库

60

西洞庭基层养老服务建设项目

新建

全区各村居

18个村民(社区),新建500平米,床位10张的居家养老设施,每个投资约400万元

2021-2025

0.72

0.72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和自筹

各村居

各村居

省厅专项规划项目库

61

西湖管理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新建

西洲乡、西湖镇

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社区居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服务全区60岁以上老人8777人

2020-2025

0.2

0.2

政府投资

上级资金和自筹

西洲乡、

西湖镇

人民政府

西洲乡、

西湖管理区人民政府

省厅专项规划项目库

62

西湖管理区老年公寓

新建

西湖镇

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老年公寓建设、容纳120位老人居住

2020-2025

0.25

0.25

政府投资

上级资金和自筹

西湖镇

人民政府

西湖镇

人民政府

省厅专项规划项目库

63

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旅居养老中心

新建

桃花源旅游管理区

以桃花源旅游产业为依拓,建设1000平方米旅居中心,30张床位

2023-2025

0.8

0.8

政府投资

上级资金和自筹

桃花源镇人民政府

桃花源镇

人民政府

省厅专项规划项目库

64

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中心敬老院改建

续建

桃花源旅游管理区

护理床位改造30张,服务质量提升

2021-2022

0.05

0.05

政府投资

上级资金和自筹

桃花源镇人民政府

桃花源镇

人民政府

省厅专项规划项目库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

1

常德市儿童福利中心

新建

本院

拟新建儿童养、治、教、康基础设施。含生活起居室、儿童医疗服务站、幼儿园、特教训练室、儿童康复训练室、儿童游乐室、儿童文体活动室、儿童食堂、综合监控室、微型消防站、多功能活动室等,项目拟设置床位300张,新建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2020-2023

1

1

政府投资

财政拨款

市社会福利院

市社会福利院

计划纳入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省厅专项规划库

2

村级儿童之家建设项目

新建

各区县市

450个村级儿童之家建设项目,单个室内建筑面积50平方米,每个投资10万元,共计投资4500万元

2020-2025

0.45

0.45

政府投资

上级拨款

各区县市

各区县市

计划纳入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省厅专项规划库

3

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和社会救助事务中心

新建改扩建

各区区县市

新建或改扩建常德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智能救助区,鼎城、桃源、津市、石门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澧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中心,武陵、临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桃花源救助管理站

2020-2025

3.7

3.7

政府投资

上级拨款

各区县市

各区县市

计划纳入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省厅专项规划库

三、殡葬服务类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建设

地点

项目规模和内容

起止年限

总投资

“十四五”

投资

投资

性质

资金

来源

建设主体

运营(管理)主体

备注

1

白鹤山殡仪馆综合服务大楼

新建

白鹤山乡政府东山村306省道西200米

新建一栋八层多功能综合服务大楼建筑面积9600㎡

2021-2025

0.7

0.7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市民政局

市殡葬事务中心

计划纳入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省厅专项规划库

2

白鹤山殡仪馆骨灰堂

新建

白鹤山乡政府东山村306省道西200米

新建骨灰堂一栋(五层)建筑面积1500㎡

2021-2025

0.06

0.06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市民政局

市殡葬事务中心

计划纳入省厅专项规划项目库

3

万金陵园扩容

新建

55省道与进山路交叉口东600米处

新增扩容地200亩

2021-2025

0.6

0.6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市民政局

市殡葬事务中心

计划纳入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省厅专项规划库

4

万金陵园服务大厅

新建

55省道与进山路交叉口东600米处

综合性接待服务大厅建筑面积2100㎡

2021-2025

0.08

0.08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市民政局

市殡葬事务中心

计划纳入省厅专项规划项目库

5

武陵区农村公益性墓地及集中办丧场所建设项目

新建

武陵区

新建建设用地47520平方米约建3万个墓位的武陵区公益性墓地,两乡一镇各建设一个1000平方米的集中办丧场所

2021-2024

0.21

0.21

政府投资、企业投资

自筹和争取上级资金

武陵区民政局

武陵区民政局、殡葬服务组织

全市重大项目库

6

鼎城区德善陵园殡仪馆

新建

鼎城区草坪镇

建设项目,悼念厅、火化车间、综合服务楼,殡仪馆总建筑面积3340.96平米;

2020-2021

1.8

1.8

政府投资

专项债券

鼎城区区民政局

鼎城区民政局

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库

7

鼎城区德善陵园公益性墓地

新建

鼎城区草坪镇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0亩,建设墓位11000个,公厕、垃圾站、公共服务用房共950平方米以及场地硬化、给排水、供配电、绿化及消防等配套设施。

2021-2022

0.6

0.6

政府投资

争取上级投资和自筹

鼎城区区民政局

鼎城区区民政局

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库

8

汉寿县殡仪馆

新建

汉寿县太子庙镇

建设项目,悼念厅、火化车间、综合服务楼,殡仪馆总建筑面积7000平方

2021-2025

1.3

1.3

政府投资

中央投资0.18亿,地方配套1.12亿

汉寿县民政局

汉寿县殡葬事务中心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9

汉寿县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堂

新建

汉寿县太子庙镇

建设公益性骨灰楼1栋(二层),建筑面积3000平方。

2021-2025

0.15

0.15

政府投资

中央投资0.08亿,地方配套0.07亿

汉寿县民政局

汉寿县殡葬事务中心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10

汉寿县火化设备环保改造

新建

汉寿县太子庙镇

新购环保火化机3台,面积200平方米

2021-2025

0.05

0.05

政府投资

中央投资0.03亿,地方配套0.02亿

汉寿县民政局

汉寿县殡葬事务中心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11

汉寿县各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

新建

17个乡镇

总计1132200平方米的各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

2020-2025

1.7

1.7

政府投资

中央投资地方财政配套

汉寿县各相关乡镇街道政府

汉寿县各相关乡镇街道政府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12

汉寿县各乡镇集中治丧场所

新建

17个乡镇

1700平方米各乡镇集中治丧场所

2020-2025

0.17

0.17

政府投资

中央投资地方财政配套

汉寿县各相关乡镇街道政府

汉寿县各相关乡镇街道政府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13

安乡县农村公益性墓地

新建

各相关乡镇

县115个行政村、24个村改居均建设1处农村公益性墓地,面积20亩以上,条件实在不允许的可以乡镇统筹联建。

2021-2025

0.92

0.92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各乡镇政府

各乡镇政府

市重大建设项目库

14

安乡县骨灰堂建设

新建

大鲸港

建筑面积1000㎡,设计格位12000个

2022-2025

0.05

0.05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安乡县民政局

安乡县民政局

市重大建设项目库

15

桃源县殡仪馆公墓区建设

新建

桃源县

建设面积11879平方米、穴位2000个,同时完成绿化、停车场、排水系统道路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地址:桃源县殡仪馆

2021-2025

0.14

0.14

政府投资

中央(省)拨款、自筹

桃源县民政局

桃源县民政局

市重大建设项目库

16

桃源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新建

27个乡镇(街道)

漳江街道、青林乡、枫树、陬市镇、木塘垸、架桥镇、盘塘镇、马鬃岭镇、双溪口镇、热市镇、黄石镇、九溪镇、理公港镇、漆河镇、牛车河镇、观音寺镇、龙潭镇、佘家坪镇、三阳镇、泥窝潭乡、剪市镇、夷望溪镇、茶庵铺镇、西安镇、杨溪桥镇、郑家驿镇、沙坪镇共27个乡镇(街道);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等设施

2021-2024

1.9

1.9

政府投资

中央(省)拨款、自筹

各乡镇街道政府

各乡镇街道政府

市重大建设项目库

17

临澧县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及环保火化炉改造

扩建

望城街道

扩建面积3253平方米,扩建悼念厅、食堂及其它附属设施。

2020-2021

0.2

0.2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临澧县民政局

临澧县民政局

市重大建设项目库

18

临澧县公益性公墓(骨灰堂)

新建

临澧县各相关乡镇

在重点乡镇新建公益公墓及附属设施

待定

0.35

0.35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各乡镇政府

各乡镇政府

市重大建设项目库

19

临澧县庙山公墓改扩建

改扩建

望城街道

庙山公墓改扩建(内容待定)

待定

0.15

0.15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县民政局

县民政局

市重大建设项目库

20

澧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新建

澧县全县191个建制村

该项目计划在全县澧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共191个建制村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每村投资100万元,总投资19100万元,每村规划用地面积20亩,总用地面积3820亩(2544120平方米)。每个农村公益性公墓主要建设按功能划分为遗体或骨灰安葬(放)区、业务办公区、公共服务等设施

2021-2025

1.91

1.91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澧县民政局

县民政局

全省重大项目库

21

澧县殡仪馆3套火化设备环保升级改造项目

改建

澧县殡仪馆

3套火化设备环保升级改造项目,每套100万元,合计300万元

2021-2021

0.03

0.03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澧县民政局

县民政局

全省重大项目库

22

澧县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

新建

澧县殡仪馆

在殡仪馆建立一座公益性骨灰堂,面积5000平方米,投资800万元

2021-2022

0.08

0.08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澧县殡仪馆

县民政局

全省重大项目库

23

澧县殡葬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新建

澧县殡仪馆

建立全县殡葬信息系统平台,对全县各镇街社区死亡人员和公益性公墓进行信息化管理,为殡改提供信息保障。

2021-2021

0.15

0.15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澧县殡仪馆

县民政局

全省重大项目库

24

澧县殡仪馆空气新风循环系统建设项目

新建

澧县殡仪馆

在澧县殡仪馆和火化车间安装空气新风循环系统,保障人员身体健康。

2021-2021

0.08

0.08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澧县殡仪馆

县民政局

全省重大项目库

25

澧县殡仪馆新建3套火化设备项目

改扩建

澧县殡仪馆

新建火化设备项目,每套200万元,合计600万元。

2021-2021

0.06

0.06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澧县殡仪馆

县民政局

全省重大项目库

26

澧县殡仪馆疫情联防葬控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续建

澧县殡仪馆

建设疫情专用停尸房800㎡,隔离通道400㎡,改造殡仪馆服务用房500㎡,改造配套电气、通风、消防工程,以及新增配套火化设备

2020-2025

0.2

0.2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澧县殡仪馆

县民政局

全省重大项目库

27

澧县14个镇治丧场所建设项目

新建

各乡镇

澧县乡镇集中治丧场所:共13个,地点分布在火连坡镇、涔南镇、城头山镇、如东镇、梦溪镇、小渡口镇、官垸镇、复兴镇、大堰垱镇、金罗镇、王家厂镇、甘溪滩镇、码头铺镇。规划建设1处镇集中治丧场所,实行集中办丧,节俭办丧。全县14个镇,每个镇投入300万元

2021-2025

0.42

0.42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澧县殡仪馆

县民政局

全省重大项目库

28

津市市殡葬服务建设工程

新建

公墓、各乡镇

刘家山公墓扩容(资金1.3亿),全市4个乡镇新建5个公益性墓地(毛里湖新建两个公益性墓地,新洲镇、白衣镇、药山镇各新建一个公益性墓地(0.5亿));毛里湖镇、白衣镇新建集中治丧场所,建设内容包括3个吊唁厅(0.2亿)。

2020-2023

2

2

国有投资

国债项目

津市市民政局

津市市民政局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29

常德市津市市津澧生态公益陵园骨灰安放设施

新建

刘家山公墓

安放骨灰盒50000个,包括土地平整,景观工程及绿化美化,并且设置相关标示标牌,以及停车场,公共厕所等

2020-2023

0.06

0.06

国有

向上争取

津市市民政局

津市民政局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30

石门县殡仪馆

新建

楚江街道红土居委会七组

占地面积100亩,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修建殡仪馆吊唁厅12个,火化车间8个,2栋3层餐厅、服务综合楼、1栋招待所、超市等配套设施。

2022-2025

1.5

1.5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石门县民政局

石门县殡葬事务中心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31

石门县殡仪馆火化炉更新改造

新建

楚江街道红土社区

新增2台火化炉及其尾气净化设备,改造面积350平方米,含供配电、消防等设施。

2021-2025

0.04

0.04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石门县民政局

石门县殡葬事务中心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32

石门县澧水南(金玉观)公墓骨灰堂

新建

二都街道南峰社区庙湾

占地面积211.5亩,办公场所、礼仪厅、骨灰堂、停车场、园区主要路网、给排水管网、强弱电管网、园区绿化等建设。

2021-2025

1.2

1.2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石门县民政局

石门县殡葬事务中心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33

石门县社区公益性骨灰堂

新建

各街道社区

包括黄泥、龙凤、双红等13个社区公益性骨灰堂,占地面积约16400平方米,道路硬化、绿化等

2021-2025

0.364

0.364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石门县各街道社区

石门县各街道社区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34

石门县白云山公墓

新建

楚江街道红土社区七组

占地面积165亩,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修建墓穴50000个,道路,办公用房,祭拜房、绿化停车场等。

2021-2025

1

1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石门县民政局

石门县殡葬事务中心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35

石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

新建

各乡镇

包括夹山、罗坪、子良、蒙泉、雁池、新铺等2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占地面积1607亩,道路硬化、绿化等

2021-2025

1.11

1.11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石门县各乡镇

石门县各乡镇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36

石门县乡镇集中治丧场所

新建

各乡镇

包括秀坪、维新、东山峰、壶瓶山、南北镇、易家渡、新关镇、皂市、白云、罗坪、子良、雁池、新铺、大同山、蒙泉等18个乡镇集中治丧场所,占地面积312.9亩,道路硬化、绿化等

2021-2025

0.47

0.47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石门县各乡镇

石门县各乡镇

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

37

经开区公益性骨灰堂

新建

经开区

建设一栋大约存放8000个骨灰盒的骨灰堂

2021-2022

0.2

0.2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经开区教育卫生民政中心

经开区教育卫生民政中心

计划纳入省厅专项规划项目库

38

西洞庭农村公益性公墓(含军人公墓)

新建

祝丰镇

60亩、火化墓、附属设施

2022-2025

0.1

0.1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民政局

民政局

计划纳入省厅专项规划项目库

39

西洞庭骨灰堂

新建

龙泉街道

6亩,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

2021-2021

0.03

0.03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民政局

民政局

计划纳入省厅专项规划项目库

40

西洞庭殡仪馆

新建

龙泉街道

12亩

2021-2021

0.12

0.12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民政局

民政局

计划纳入省厅专项规划项目库

41

西洞庭乡镇集中治丧场所

新建

祝丰镇

共计8处,建筑面积4000平米

2022-2025

0.08

0.08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祝丰镇政府

祝丰镇政府

计划纳入省厅专项规划项目库

42

西湖管理区殡葬改革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建设工程

新建

西湖管理区

包含公墓建设、火葬场、烈士墓园建设、全面实施殡葬改革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加快西湖区殡葬体系升级改造

2021-2025

0.6

0.6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民政局

民政局

全市重大项目库

43

桃花源殡仪馆骨灰堂

新建

桃花源

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3000平方米

2022-2022

0.1

0.1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桃花源镇政府

桃花源镇政府

计划纳入省厅专项规划项目库

44

桃花源殡仪馆火化间

新建

桃花源

建筑面积400平方米,配备两套火化设备

2021-2022

0.12

0.12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桃花源镇政府

桃花源镇政府

计划纳入省厅专项规划项目库

45

残障服务工程

新建

相关区县

主要包括常德市康复医院门诊楼及精神病人养护楼改扩建项目,武陵区残疾人托养中心,鼎城残疾人康复照护中心,安乡残疾人托养中心,津市精神医疗康复中心、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澧县残疾人综合服务及配套设施,石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中心、石门县康复服务中心、石门县康复医院,临澧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料护理中心、失能人员照料护理服务中心、残疾人托养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汉寿建残疾人康复中心、建残疾人托养中心、建区域性残疾人托养中心,桃花源残疾人综合服务站

2021-2025

8.1

8.1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

各区县市

各区县市

计划纳入全省重大建设项目库、省厅专项规划库

常德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我市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十四五”末。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成就。“十三五”期间是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时期,常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养老事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政策创制和落地、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能力提升、队伍培育优化等方面着力,我市养老事业发展取得了跨越式发展。

一是政策制度构建取得新成果。我市先后出台了《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5〕3号),《关于印发<常德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常办发〔2018〕51号)、《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19〕9号)等指导性文件,为我市养老服务业后续发展构建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突破。“十三五”期间,新建养老机构16家,养老服务设施1035个,目前全市养老机构达到244家(其中公办福利院9家,民办养老机构43家,农村敬老院192家),已建成各类养老服务设施1545个,养老床位数达到5.3万张,其中养老机构床位2.5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37.9张,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较好支撑了养老服务体系功能的发挥。

三是老年人福祉迈上新台阶。2012年,我市就出台了《关于实施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和加强老年医疗运动保健工作的通知》,对80-89岁的低保家庭老人、90-99岁、100岁以上的老人,每月分别给予50元、100元、400元高龄生活补贴。2017年,常德市民政局、常德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提高我市百岁老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常民发〔2017〕35号),将百岁老人每月的生活补贴增至600元。建立了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2015年开始,对城乡60周岁以上低保对象中的完全失能老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为他们提供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对养老服务机构每接收安置一名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按照全护理、半护理、自理分别给予养老服务机构每月1000元、600元、200元补贴。推行了老年人意外伤害和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补贴,各地政府为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老人、失独老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提供资金支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十三五”期间,全市发放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98635人次、10525万元,百岁老人长寿津补贴1075人、774万元。

四是养老服务能力得到新提升。养老信息平台加速构建,市、县两级均建立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有近万名老人登记注册,完成了全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和需求评估工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老年医疗保障水平逐步得到提高;医养融合稳步推进,养老服务能力稳步提升。目前,全市781家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开设养老床位9924张,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达100%,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率达100%。老年人优待服务制度不断完善,市级文化场所实现了“零门槛、无障碍、无条件”为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享受乘车免费等优惠政策,为万余老年人办理了“爱心卡”和“老年优待证”。

五是养老人才队伍取得新优化。“十三五”期间,举办全市养老培训班30余次,培训为老服务人员近万人,目前取得国家资格证的养老护理员达1200多人,持证上岗率达100%。强化专业化培育,打造了“常德护工”品牌,每个区县市确立1家养老机构作为实训基地。全市党建联络员、社区网格员全部进行了养老知识培训,实现了全覆盖。积极发展养老志愿者队伍,全市为老服务志愿组织3000个,为老服务志愿者人数达50万人。

总的来看,在过去五年的不懈努力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全面实现了常德“十三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也为“十四五”时期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增进老年人福祉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十四五”养老服务业面临的形势

据最新人口普查统计,全市城乡常住人口527.9万人(城镇常住人口296.8万人,农村常住人口231.1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25.02%,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19.16%,是全省老年人口最多、老龄化率最高的地级市。

其中,60—69岁老年人口约67万,70—79岁老年人口约46万,80—89岁老年人口约19万,90—99岁老年人口约2万,100周岁以上的238人。60周岁以上的失能老年人约17.3万人,半失能老年人约9.9万人。老龄化趋势日益严重,老年人的需求不断增长。

与新的形势要求相比,我市养老服务发展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分迫切。“十四五”时期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依然薄弱,养老床位总量不足,护理型床位缺口大,入住率不高;二是服务功能不够齐全,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低,医养融合深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养老服务产业滞后,养老服务供给不足,养老产品和服务的供给矛盾将持续加大;四是养老专业人才短缺,护理专业化水平仍然较低;五是养老扶持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等等。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窗口期”。人口老龄化给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峻挑战的同时,也为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按照固基本、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必须集中精力,认真解决养老方面日益凸显的矛盾和问题,坚持走“政策引导、市场为主”的养老发展道路,创新养老模式,丰富养老服务内容,补齐养老服务业发展短板,构建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快速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老年人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引领,以完善政策体系为支撑,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主体作用,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多层次、个性化、品质化、精准化发展,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政策引导,市场驱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入推进养老服务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激发活力,创新供给方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营造公平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二是坚持分类保障,统筹发展。加强养老服务业软硬件建设,推进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协调发展、联动发展,加速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合理配置各类养老资源,促进为老服务均等化发展,确保托底型养老、扩大普惠型养老、支持社会化养老,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养老服务,提升保障水平。

三是坚持需求导向,产业带动。从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努力营造公开透明、富有竞争、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大力推动养老服务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形成产业集群,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实施养老服务提质工程,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功能完善、服务优良、监管到位、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到“十四五”末,我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数占比达70%,政府运营床位数低于50%,有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 ,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

(二)具体目标

1.机构养老服务提质

——每个县市区建设一所以上集康复治疗、医疗护理、养老服务为一体的示范性养老机构和1所以上以失能(失智)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护院或护理院)。

——我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数占比达70%,政府运营床位数低于50%。

——全面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所有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并符合二级以上养老机构等级标准。

——有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

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质

——每个街道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在90%以上的社区建设兼具全托、日托、助餐、助洁、助浴、助护等服务的日间照料机构,每个村建立养老服务站点。

——新建住宅小区的养老服务设施配套率达到100%,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率逐年提高。

——完善市、县两级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打造15分钟及以内社区养老服务圈。

3.医养康养融合提质

——所有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签约率达100%,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100%。

——“安联网”建设实现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全方位监控覆盖,所有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重大隐患全部清零。

——打造1个以上以健康养老产业为核心,多元化功能融为一体的产业聚集区,培育2个以上本土较大规模健康养老企业品牌及连锁企业品牌。

4.养老服务供给提质

——实现对无子女、高龄、独居、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探访覆盖率100%。

——所有公办福利机构、50%以上的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由社会力量经营管理。

5.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提质

——50%以上的养老院院长实现职业化,所有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全市拥有100家专业养老服务社会组织,1000名中高端养老服务人才,10000名初级养老护理人员。

——全市为老服务志愿组织总数达到4000个以上,为老服务志愿者达到100万名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工程

1.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通过新建、改扩建一批、提质升级一批、转型发展一批“四个一批”建设,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养老服务公益行动“三大行动”,推动养老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逐步形成覆盖城乡、布局科学、配置均衡、功能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2022年底前,每个县市区建设一所以上集康复治疗、医疗护理、养老服务为一体的示范性养老机构(养护院或护理院)。全面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所有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并符合二级以上养老机构等级标准。加强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每个县市区选择2—4个基础条件好、辐射能力强、交通便利的乡镇,建设具备医疗护理、养老服务功能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到2022年底,全市区域性中心敬老院不少于20家。

2.加大护理型床位建设。聚焦失能失智等老年人刚性需求,增加护理型床位,支持建设提供长期照护服务的专业护理院。实施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提质改造三年行动,推动区域性中心养老院建设和提质改造。到2022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所以失能(失智)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养护院或护理院)。加强资源整合,探索社区“卫生站+护理”、村“卫生室+护理”、小区“日照中心+护理”医养护理新模式,推动养老床位由供养型向医养型转变,提高护理型床位比例。到“十四五”末,我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数占比达70%,政府运营床位数低于50%。

3.加快养老机构体制改革。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线、保基本的作用,优先保障特困老人的集中供养服务需求,确保到“十四五”末,有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加快养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企业和专业组织,培育一批品牌化、连锁型的养老服务机构。创新养老机构运营模式,支持民间资本在承担政府托底保障功能基础上,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管理和运营公办养老机构,发挥好市场(社会)在基本养老服务中的资源配置作用和中高端养老等非基本养老服务中的决定性作用。

(二)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质工程

1.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增量。着眼多层次全覆盖,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骨干网。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相关规定,新建住宅小区的养老服务设施配套率达到100%。对老旧小区采取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逐步完善,配套率逐年提高,加大闲置资源转换力度。鼓励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连锁化的养老服务设施和带护理型床位的日间照料机构。2022年底前,每个街道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在90%以上的社区建设兼具全托、日托、助餐、助洁、助浴、助护等服务的日间照料机构,每个社区(村)建立养老服务站点,打造15分钟及以内社区养老服务圈。

2.增强家庭照护能力。增加家庭服务功能模块,鼓励设立家庭养老服务床位。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广泛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支持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将专业服务向家庭延伸。探索建立社区家庭服务人员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利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开展面向长期照护对象家庭成员的“喘息”服务。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统筹推进住宅小区适老化改造,重视适老化公共环境建设。

3.拓展居家和社区(村)养老服务。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点,规范建设、服务和管理标准。孵化培育和引进专业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国有资产和政府投资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过招标、委托或公开竞争方式由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运营。支持“物业+养老”“家政+养老”等运营模式,鼓励开办“社区长者食堂”。大力发展“政府扶得起、老人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和其他专业机构、社会组织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连锁运营农村养老服务设施。

(三)实施医养康养融合提质工程

1.深化医养康养融合。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多种形式的签约服务、协议合作。到2021年底,全市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率达到100%。提倡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护理站或其他医疗设施同址或邻近设置;提倡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医疗机构可在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范围,并按照医疗保险相关规定进行管理。2022年底前,所有养老机构和协议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通双向转介便捷通道,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便捷通道。探索建立家庭病床、“互联网+护理”服务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到“十四五”末,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100%。

2.推广互联网+养老服务。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拓展信息技术和智能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建立全市养老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加强信息技术在基本养老服务领域以及养老服务等级评定、质量监督、安全防范等多方面的应用。推广应用“我的常德”APP中“常德养老”线上服务产品,提供“一键式”养老服务。加强“安联网”建设,打造互联互通、高效便捷、智能化的智慧养老系统。到“十四五”末,“安联网”建设实现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全方位监控覆盖。

3.创新养老发展模式。加快发展现代养老服务业,立足现有产业基础,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加大政府支持带动社会力量投入,增加普惠优质的养老服务供给。鼓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兴办面向不同收入人群的养老机构和康复护理机构,满足多元化、便利化、个性化服务需求。支持各类主体进入养老服务市场,促进养老和多领域深度融合,着力打造功能突出、特色鲜明、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养老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养老服务综合体,分区分级建设一批重点养老项目。到“十四五”末,力争打造1个以上以健康养老产业为核心,多元化功能融为一体的产业聚集区,培育2个以上本土较大规模健康养老企业品牌及连锁企业品牌,初步建立康养生态全产业链。

(四)实施养老服务供给提质工程

1.扩大老年产品和服务供给。围绕老年人的基本需求,引导科研机构、企业等根据老年人特点,研发适合老年人的日用品、食品药品、保健品、服装服饰等产品用品和康复辅具产品。丰富智慧养老产品供给,支持康复促进辅具、健康监测产品、养老监护装置、家庭服务机器人等适老化智能产品的市场推广和运用。开发多种商业保险、金融理财产品,繁荣老年日常用品市场,增加养老服务产品和服务供给。

2.建立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定期寻访工作机制,落实社区(村)网格员探访制度,鼓励社会组织开展“老伙伴计划”“时间银行”等行动,实现对无子女、高龄、独居、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社区(村)探访覆盖率100%。大力发展老年教育,鼓励开办老年大学,搭建老年人学习、娱乐和交往平台。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建立、完善并落实养老服务发展补贴政策,不断优化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支持各类主体进入养老服务市场。加快养老产业与医疗、保险、旅游等产业融合步伐。对接收属于政府兜底对象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机构,不区分经营性质,按照对象数量同等享受相关补贴。优化政务服务,落实国、省减税降费相关政策,不断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到“十四五”末,50%以上的公办福利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由社会力量经营管理。

(五)实施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提质工程

1.优化养老人才队伍结构。实施百千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培育引进养老职业经理人、心理咨询师、健康营养师和建筑设计、产品研发等高中端专业人才,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库。培养职业化院长和为老服务社工,到2022年底,50%以上的养老院院长实现职业化,所有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扩大“常德护工”品牌效应,培育一批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强、爱岗敬业的养老护理员队伍。建立市、县和养老机构三级养老服务培训和实训体系。到“十四五”末,全市拥有100家专业养老服务社会组织,1000名中高端养老服务人才,10000名初级养老护理人员。

2.完善人才队伍激励机制。设立养老服务扶持专项资金。对长期从事养老服务的优秀企业、社会组织和长期从事养老服务、有突出贡献的养老护理人才与管理人才以及在养老行业取得重大研发成果的团队与人才提供专项扶持;对在国家、省、市级养老服务技能比武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按规定给予奖励。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对获奖选手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按规定授予“技术能手”“五一劳动奖章”等称号。扩大养老服务就业创业,按规定给予创业补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补贴。

3.发展养老服务志愿队伍。支持街道(乡镇)社工站开展养老服务工作。引导支持老年协会开展为老服务和老年互助服务活动,组织低龄老年人对高龄、空巢、失能老年人进行帮扶。提倡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实施志愿者服务记录和“学生服务记学分”等做法,保护志愿者合法权益;提倡邻里互助,开展“老伙伴计划”、“时间银行”等行动,动员广大社会成员开展为老志愿服务。到“十四五”末,全市为老服务志愿组织总数达到4000个以上,为老服务志愿者达到100万名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统筹规划发展。将养老服务业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建设要求;将民政部门纳入同级城市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明确相关职责。将规划目标列为各级政府绩效考评内容,切实把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2.建立协调机制。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定期研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动重点任务、重点项目的落实,全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3.加强综合监管。按照养老机构备案管理规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评估工作。构建养老服务信用评价体系,对严重违法失信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依法强制退出养老服务市场。防范“保健”市场乱象和非法集资风险,保障老人人身财产安全。推动养老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强化养老行业服务监管,完善养老服务定价机制,优化养老服务业发展环境。推动部门信息联动与共享,开展联合监管、联合执法、联合惩治,切实提升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加强政策保障

1.加强财力保障。将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中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中养老服务内容。

2.完善土地供应政策。对依法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划拨价格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优惠确定。以招拍挂方式供地的,底价可以按不低于出让地块所在地级别基准地价的70%确定。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变更为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其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办理协议出让或租赁土地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或租金,并简化审批流程。

3.拓宽投融资渠道。对服务质量好、信誉度高、现金流稳定的养老服务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探索以商业保险机构为依托,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房地产企业等多方合作的综合养老产业建设和运营模式。

4.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国、省优惠政策,对民营养老机构建设减免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有关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养老服务企业,依法给予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府主办和特许经营的供水、供气、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经营单位,应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和收费优惠,其中用水、用电、用气(燃料)等与居民用户实行同质同价,均按当地最优惠的价格执行。养老服务机构均免收电视开户费和固话、宽带、光纤一次性接入费,通信费、收视费按当地最优惠标准收取。

(四)加强督促检查

1.做好政策宣传引领。通过广泛宣传和正面报道,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帮助老年人树立科学健康的养老观念、消费观念,为老年人构建安全、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倡导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文明创建等活动,大力宣传和表彰尊老、爱老、孝老的先进事迹和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关心和支持养老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风气。

2.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 38600-2019),严格落实养老机构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应急演练,强化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惩治措施。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行动,重点排查整改消防未达标的存量养老机构。鼓励养老机构购买机构责任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险,降低安全隐患风险。

3.加强养老服务绩效考核。自2021年起,将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落实养老服务政策积极主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的,在安排财政补助及有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遴选相关试点项目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进行激励表彰。

4.加强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发展养老服务摆在优先位置,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列入重中之重。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与养老服务体系项目建设情况考核,强化工作责任落实;要落实属地责任,细化政策措施,做好政策衔接,推动本规划意见落地,切实推动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让广大老年人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

为推动殡葬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意见〉》(中办发〔2013〕23号)、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4〕26号)以及《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常政发〔2015〕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殡葬事业发展现状

(一)“十三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绩

1.加快了殡葬基础设施建设

全市现有殡仪馆12个,经营性公墓9个,农村公益性公墓30个,县级骨灰堂7个。新建成的德山殡仪馆、澧县新殡仪馆、津市华阳殡仪馆、鼎城区德善殡仪馆、桃花源殡仪馆、桃源县殡仪馆、西湖殡仪馆均投入运营。

2.加强了殡葬执法

市、县两级均出台了殡葬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8部门出台了工作方案,继续深化“安放(葬)设施违规建设经营”和“三禁止,两规范,一打击”的殡葬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3.落实了惠民殡葬奖补政策

一是重新出台了《常德市城区城乡居民基本丧葬服务费用免除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实施细则》(常民发〔2020〕6号),全市基础标准是对所有死亡对象给予了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即遗体接运费、火化费、冷藏费、骨灰寄存费合计1260元/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土葬对象自愿火化的,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提高至1860元/人。二是落实了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政策,大力推行格位葬、树葬、草坪葬、撒散等不占或少占地的节地生态葬式葬法。全市基础标准是对自愿选择生态安葬(即采取江、河葬,花葬、树葬等不单独占地的安葬形式)给予1200元/人的奖励政策。目前,各县市区均出台了相应的惠民殡葬奖补政策。

4.加大了殡改宣传力度

一是开展清明祭扫主题宣传活动。采取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宣传。二是全市所有社区(村)成立了“红白理事会”。借助社会组织来源于民间、活动在民间的优势,进行政策宣传和殡葬事务的引导,提高了群众参与度和配合度,使厚养薄葬、节地生态安葬的理念深入人心。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殡葬资源配置、殡葬公共服务上存在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城市殡葬服务设施比较完善,农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二是各区县市之间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上发展不平衡;三是殡葬法治建设相对滞后,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尚不健全,基层殡葬执法力量不足;四是农村乱埋乱葬、二次棺葬和沿街闹丧扰民等问题依然存在;五是殡葬服务行业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殡葬改革为基本方针,以节约耕地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为导向,坚持基本殡葬服务公益性方向,大力推进惠民殡葬、绿色殡葬,树立文明节俭丧葬新风尚,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殡葬改革,破除与时代要求不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弊端,实现殡葬管理、殡葬服务与殡葬改革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公益优先。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不断提高殡葬服务、殡葬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满足社会不同层次的服务要求。各地在保障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和节地生态葬等基本殡葬服务上发挥主导作用,加快殡仪馆基础设施、集中治丧场所、公益性公墓建设,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逐步向辖区所有居民免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最大限度地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的丧葬需求,彰显殡葬事业的公益性质。

2.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坚持殡葬执法改革与殡葬礼仪改革并行、遗体火化与骨灰安放并重、实行火葬与改革土葬并进、丧事简办与祭扫简约并举,增强殡葬工作的系统性、协同性,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综合执法,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红白理事会等在殡葬服务管理中的作用。

3.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坚持“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丧葬用地”的殡葬改革方针,重点推动骨灰楼(堂)的建设,改造殡葬设备,整治乱埋乱葬,倡导文明新风,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作用。

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殡葬改革。重点抓好乱埋乱葬等丧葬陋习的整治,抓好丧事从简、移风易俗的工作。同时,对待各类人员要因人而异,分党内与党外、干部与群众、发达地区与边远山区区别对待,由宣传倡导到依法规范逐步推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实现各区县市城市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全覆盖、实现农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全覆盖;推动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深化殡葬习俗改革,形成文明节俭低碳的殡葬新风。全面建立健全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殡葬服务网络和高效有序的殡葬管理体制,基本实现“八化”目标,即: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殡葬服务优质化、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改革有序化、骨灰处理生态化、殡葬习俗文明化、殡葬设施现代化和殡葬政务服务在线化。

三、“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行火葬改革土葬

1.持续扩面火葬实行区。因城市化发展需求,将继续调整火葬区实行区的范围。到2025年底,湖区全境,山区交通便利地区要全部划定为火葬实行区。桃源县、石门县等地的偏远山区乡镇采取深埋不留坟头、不硬化白化的方式改革土葬,再逐步实行火葬。

2.巩固提高火化率。发挥党员干部引领作用,带头实行火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全市2020年火化率为24.5%(全省标准为24.56%),“十四五”规划期间内,保持火化率年增长率5—8%,争取做到全省领先。

3.推进节地生态安葬。要加大生态安葬奖励、补贴的力度,公益性公墓生态安葬率达到100%,经营性公墓生态安葬率80%。减少地面硬化面积,墓碑小型化或不立碑、以树代碑;倡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严格限制墓葬用地,选择荒山瘠地建设公墓,严禁占用耕地、林地建造坟墓。

(二)完善殡葬服务体系

1.加强殡仪馆设施建设。加大遗体火化炉、遗体冷藏柜、遗物焚烧炉等设备更新改造,全市殡仪馆火化设备排放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全面完善殡仪馆守灵、餐饮、住宿等殡葬公共服务功能。

2.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优先建设公益性骨灰堂(楼、塔),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纳入各地城乡规划和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重要内容,作为城乡基本公用设施布局建设。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全市每个乡镇要建成1个以上集中治丧场所、1处公益性公墓。

3.健全惠民殡葬政策。继续将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寄存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5项服务纳入基本殡葬服务。完善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水平相协调的惠民殡葬标准调整机制。

4.优化殡葬服务网络。健全城乡社区殡葬信息员制度,建立完善以殡葬服务单位(殡仪馆、公墓)为中心,城乡殡仪服务站(社区殡葬服务点)为补充,遗体接运车为流动服务点,社区(村)居委会为咨询服务点的殡葬公共服务网络。

(三)加强殡葬管理工作

1.强化公墓管理。严格公墓规划与报批,强化公墓年检,取缔非法公墓,禁止建售超面积大墓、豪华墓和预售、炒买炒卖墓位、骨灰格位及公墓违规经营等行为。经营性公墓应建设一定比例中低价位和节地生态葬墓位,满足中低收入群众安葬需求。公益性公墓严禁从事对外商业销售活动。

2.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殡葬服务单位实行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服务流程和举报电话“六公开”。

3.树立文明节俭殡葬新风尚。将文明治丧纳入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列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及乡村振兴考评。强化丧事管理,城市群众治丧和悼念活动在殡仪馆或集中治丧服务场所进行,农村的则由村民委员会或红白理事会组织。充分利用清明节开展殡葬改革宣传,组织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社区共祭和公祭先烈、先贤等活动,引领群众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

4.加大现存殡葬乱象的治理力度。基本消除固化、白化和乱埋乱葬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殡葬乱象,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职能部门严密配合彻底整治到位。

5.加大生态殡葬的推行力度。紧紧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目标,强化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宣传力度,落实生态殡葬的奖励措施。

(四)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1.推进殡葬服务标准化建设。落实民政部《殡葬服务术语》《殡仪接待服务》《遗体保存服务》《遗体告别服务》《遗体火化服务》《骨灰寄存服务》和《骨灰撒海服务》等殡葬服务行业标准。大力推行以“一线通”白事服务、“家庭式”守灵服务、“一站式”陪同服务等亲情化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殡葬“一条龙”服务。建立完善殡葬服务信息化平台,逐步实行殡葬信息采集、手续办理、服务流程、资金结算、处理结果、档案管理等信息化管理。

2.提高殡葬职工服务能力。将殡葬服务人才培养纳入民政人才提升工程,每年进行一次专业技能培训比武,鼓励支持从业人员考取职业等级资格证书。推动技能鉴定与用人单位岗位聘用制度衔接,落实殡葬职工岗位变动后工资待遇。

3.加强殡葬系统行风建设。增强全市殡葬系统干部职工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弘扬优良作风,打造各具特色的殡葬服务品牌。强化干部职工思想教育、纪律教育、职业操守教育,坚决查实和通报利用行业特殊性收受“红包”等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不断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办丧环境。

(五)建设法治殡葬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全面深化殡葬改革责任分工有关要求,坚持疏堵结合,合力推进乱法治殡葬建设。要建立健全殡葬执法机构,明确人员编制,成立民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可加挂殡葬执法队牌子。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监督殡葬服务等方面职能,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制止乱埋乱葬;自然资源、林业、住建等部门要积极引导殡葬设施建设项目选址,加大乱埋乱葬、毁田毁林造坟行为的治理;城管、环保等部门要加大搭棚办丧,噪音扰民行为的治理;公安部门要依法打击查处丧葬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犯罪行为;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殡葬基础设施、殡葬设施更新改造和惠民殡葬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殡葬用品市场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生产、经营带有封建迷信色彩丧葬用品行为,收缴销毁非法丧葬用品;纪检监察部门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重点查实和惩处违法违规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的违纪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殡葬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和奖惩办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落实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殡葬管理协调领导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形成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党员干部带头。各地要将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党员干部要严格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精神,落实推动殡葬改革“六带头”,即:带头实行遗体火化,节约土地资源;带头实行生态安葬,保护自然环境;带头实行节俭治丧,倡导文明新风;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带头治理乱埋乱葬,保护绿水青山;带头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

(三)加大公共投入。加大殡葬事业公共投入,重点解决乡镇集中治丧场所、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成数量不足、部分县级殡仪馆设施老化等问题。要加大财政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持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殡葬经费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要积极吸引慈善资金进入殡葬服务领域。

(四)强化宣传教育。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清明等传统节日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殡葬改革,倡导文明新风,赢得社会各界对殡葬事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开展殡葬改革进社区活动。

各地应根据人口、土地、交通、生态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殡葬服务设施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明确殡葬事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制定完善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用规划来引领殡葬事业科学发展。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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