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区县市第一监管周期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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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发展改革局,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发展改革统计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经济发展局,相关燃气经营企业: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工作部署,根据《湖南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调〔2019〕849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天然气价格核定工作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21〕262号)文件规定和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德市管输天然气配气成本监审结论报告》(常发改成审〔2021〕358号)相关结论,综合考虑各区县市经济发展水平,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经广泛征求意见、座谈和深入研究,现就核定各区县市第一监管周期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燃气经营企业配气价格见附件(临澧两家城燃企业执行统一标准)。

二、执行居民气价的特殊用户(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按本通知下达的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1倍执行,若特殊用户气价高于当地非居民用气价格,则按照不高于本文件公布的当地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执行。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管理,城市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按规定做好价格公示。各相关部门和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协作,做好供需衔接工作,有效保障市场平稳运行,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本通知自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遇上级价格政策调整,以上级价格调整政策为准。

 

附件:各区县市管道燃气配气价格表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6日

 

附件 

各区县市管道燃气配气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

区县市

平均配气价格

居民配气价格

非居民配气价格

鼎城区

1.04

0.98

1.13

汉寿县

0.95

0.93

1.08

桃源县

0.97

0.95

1.1

临澧县

0.97

0.95

1.1

石门县

1.05

0.95

1.1

澧  县

0.97

0.95

1.1

津市市

1.03

0.95

1.1

安乡县

0.97

0.95

1.1

西洞庭

1.05

0.95

1.1

西  湖

0.97

0.92

1.27

 

备注:桃花源桃花燃气有限公司因未通长输管道,暂不执行配气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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