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发改人〔2016〕3号
委内各科室、各归口管理单位:
接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通知(常组干〔2016〕12号):
杨建军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科科长;
免去刘丽云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科科长职务;
免去吴宛燕同志原市物价局人事科科长职务;
龚玉峰同志任市重点建设项目与稽察特派员办公室正科级纪检员;
免去萧生幸同志市重点建设项目与稽察特派员办公室正科级纪检员职务。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 30 日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