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关于石门瑜远中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
批 复

2026-08-21 15:51 来源:市发改委(市国动办)
阅读次数:次
字号:【大中小】

常发改函〔2026〕4号

石门瑜远中学:

你校《关于制定石门瑜远中学教育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鉴于原试行文件有效期满,根据《湖南省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4〕307号)有关规定,结合你校办学实际和成本监审情况,经研究,现就你校收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学费:7860元/生·期。

二、住宿费:640元/生·期(含空调维护费)。

三、服务性和代收费: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2〕450号)规定执行。

四、严格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即学校提高收费标准,只限于新入学的学生,老生继续执行入学时的收费标准;学校降低标准,不论老生还是新生都执行降低后的收费标准。插班生按插入班级学生的学费、住宿费标准执行。

五、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你校接此批复后,须按照《湖南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湘发改价费规〔2024〕89号)要求,在学校大门醒目位置、缴费处、学生住宿区、食堂等学生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立固定公示牌(栏、墙)对学生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学校获得的生均经费补助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及其家长、社会监督。

六、执行时间。本批复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为三个学年。你校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强化成本核算,严格经费收支管理,自觉执行收费政策。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年8月21日  

归档时间: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