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关于常德市第一中医医院(新址)停车场
停放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批复

2026-06-09 15:49 来源:市发改委(市国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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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价2026147


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常德市第一中医医院(新址)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重新核定请示》收悉。鉴于原批复文件(常发改价2023234号)已到期,为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依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5723号)规定,并结合现场勘察与实际运行情况,经研究决定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继续按现行标准执行。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收费标准

1.白天7:00—22:00)小车每车30分钟2.5,大车每车30分钟5夜间22:00—次日7:00)小车每车30分钟0.5,大车每车30分钟1停放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

2.与就诊有关的车辆连续停车,小车每天每车最高不超过 30大车每天每车最高不超过60元。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车辆,则按上述规定累积计费。

3.摩托车(电动车)每车每次1(每次停放时间为12小时),连续停放超过12小时的车辆按次累计记费。

计费时间

停车时间超过规定免费停车时间的,计费时间从车辆停车超过免费时间起计算。

三、下列情形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1.停放时间不超过60分钟(含60分钟的车

2.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有标识的行政执法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

3.持有本人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本人车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四、收费管理要求

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应当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规定公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内容,包括:收费区域的划分、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方便群众监督。没有按规定公示的,不得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五、执行时间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执行过程中若发现问题,你单位应及时向我委反馈。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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