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对市人大八届四次会议194号建议的
回 复

2025-05-30 15:38 来源:市发改委(市国动办)
阅读次数:
字号:【

常发改建复〔202522B类

(此回复件公开)


陈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减常德市天然气价格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我市天然气价格管理现状及政策背景

(一)价格形成机制严格遵循国家政策框架

近年来,国家持续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构建了与市场规律相适应的价格形成机制。2021年出台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明确一区一价机制,将全国跨省管道划分为四大价区,自2024年起按新机制核定运价率,具体标准为:

西北价区:0.1262/・公里(含9%增值税,下同)

东北价区:0.1828/m³・公里

中东部价区:0.2783/・公里

西南价区:0.3411/・公里

上述价格已形成了各个地区的燃气销售价格差异,湖南属于中东部省份执行0.2783/・公里。我市现行居民天然气价格为3.152/m³,系依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执

行湘发改价调〔2022907号等文件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24179号)实施价格联动调整的结果。该价格包含气源采购、管道运输、配气成本及合理收益,定价过程严格遵循《关于完善湖南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3619号)要求,完全符合国家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定价原则。

(二)区域价格差异的客观成因

1.管网布局与运输成本差异。2022年以来,受国际贸易争端、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全球能源市场供需紧张,国际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并持续高位运行,国内燃气供应价格随之攀升。由于天然气资源分布不均,不同地域价格差异显著。

资源储备量直接影响终端价格:新疆门站价格较我省低0.8/m³,陕西、内蒙古低0.6/m³,重庆、四川低0.3/m³

运输距离直接影响终端价格:常德因无本地气源,需从外地调运,管道运输成本较长株潭、岳阳高0.374/m³,较益阳高0.18/m³;下属区县市较市城区另增0.31/m³运输成本。地域及运输差异导致我市天然气销售价格与部分地区不具备直接可比性。

2.居民与非居民用气结构失衡。上游燃气企业给我市用气比例为非居民75%、居民25%。而2024年市城区实际占比为非居民60%、居民40%。县市区非居民25-40%、居民60-75%。根据国家政策,非居民门站价格可在淡季、旺季浮动,且浮动幅度较大,燃气企业因气源紧张基本无法采购到国家基准价(1.911/m³)的民用天然气。为保障居民用气稳定,燃气企业需通过采购高价非居民用气保障居民生活用气,导致经营成本显著增加,间接推高价格调控难度。

3.特殊群体价格保障政策。在居民气价制定及调整过程中,我市充分考虑民生需求,实施多项优惠政策。

低收入家庭减免:对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户、低保户,供气企业每月免收不低于4m³天然气价款;价格联动调整时,上述群体按调整前价格执行。

多人口家庭气量调整:五口及以上家庭(天然气未用于商业用途),可凭有效证件申报,经核实后每增加一口人,年度第一档用气量增加60m³,超出部分按第二档价格执行。

二、针对建议问题的具体回复

(一)关于"市场垄断缺乏竞争"的说明

燃气特许经营制度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是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举措。根据《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第三条规定,管道燃气供应作为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行业,可实行特许经营。该制度以保障公共利益为核心,通过政府与企业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明确供气安全、服务质量、价格监管等要求,确保燃气供应的安全性、稳定性和高效性。目前,我市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在政府监管下依法依规运营,相关价格调整需经成本监审、价格听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不存在垄断经营导致价格失控问题,燃气企业无权制定本企业的燃气销售价格。

(二)关于价格联动机制滞后的说明

自湖南省建立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以来,我市对非居民气价严格按照省发改委文件要求,及时启动价格联动,确保上下游成本传导顺畅。对于居民气价调整,市发改委始终秉持审慎态度,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1.民生保障优先。重点评估价格波动对低收入家庭、多人口家庭的影响,避免因价格调整加重居民生活负担。

2.全链条成本核算。对气源采购、管道运输、配气服务等各环节成本进行精准监审,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状况及周边城市价格水平(目前长沙市、益阳市、株洲市已启动第二段居民气价联动调整,第一阶梯居民气价较上轮均上涨了0.16/m³)开展综合评估。

3.科学决策程序。后续将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制定详细价格调整方案,按程序报请市政府研究决策,确保价格调整既反映市场成本变化,又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市发改委将持续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相关工作:

1.积极向国家、省发改委汇报我市天然气价格形成的特殊因素,争取在价格政策制定中充分考虑地域运输成本差异。

2.积极参与并推动完善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统一省级管网运输价格,减少供气层级,实现降本增效。

3.配合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加快推进城市老旧管网改造,提升气源保障能力,从长远角度保障燃气行业健康平稳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发改部门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期待您继续关注发改工作,多提宝贵建议,为常德市经济社会建设健康平稳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530日    

 

 

人:                   人:刘施婷

联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动办)     联系电话:0736-7893233




归档时间: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