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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对市人大八届四次会议174号建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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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5:37 来源:市发改委(市国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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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发改建复〔202521B

(此回复件公开)


鲁润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安乡县天气入户费和用气价格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天然气价格差异问题的说明

当前我市天然气价格确实存在区域差异,这一现象主要由以下客观因素形成:首先在气源方面,全市虽主要采购中石油气源,基础采购价基本一致,但因输送环节不同产生成本分化。特别是安乡等县需要通过皇木关二次转运,较市城区额外承担0.31/m³的管输费用。这部分费用属于省级定价范畴,我们已多次向省发改委反映同网同价诉求。据悉,省级层面正在推进管输价格体系改革,但政策落地仍需时间。

在配气成本方面,根据国家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定价原则,各县市区因用气结构、管网密度、运营规模等差异,实际成本确有不同。例如安乡县工业用气占比低于市城区,单位配气成本相应较高;部分偏远区域因用户分散导致管网维护成本增加。

这些客观差异使得简单统一价格可能影响企业正常运营,反而不利于保障供气安全和服务质量。

二、关于降低天然气收费标准问题的说明

目前居民使用天然气主要涉及购气费和燃气工程安装费两项费用。

在燃气费用方面: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管理权限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25190号)最新规定,自202541日起,我省天然气价格实行分级管理:省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管道运输价格和省辖城市配气价格;省辖城市终端销售价格和县级以下城镇配气价格授权地方管理;县及县级以下城镇燃气销售价格由县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在实际执行中,我们要求各县市区在核定销售价格时,必须严格核算气源采购成本、管输费用和配气成本等关键要素,确保定价科学合理。同时,指导各地建立灵活的价格调节机制,及时反映成本变动。

在燃气工程安装费方面:我们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相关规定。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第一,燃气安装市场已全面放开,任何具备相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均可参与,形成了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第二,安装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按照成本监审结果,遵循保本微利原则,利润率控制在10%以内;第三,实行区域差异化定价,城区统一执行1800/户标准,县市执行2160/户标准,主要考虑县市施工半径大、单位成本高的实际情况;第四,对新建住宅,安装费纳入房屋开发成本,不再向购房者单独收取;第五,对农村分散用户等特殊情形,因施工条件差异大,实行一事一议的市场化协商定价。这种定价方式既保障了基本服务的公平性,又兼顾了特殊情况的灵活性。

三、关于降低天然气管输费问题的说明

2024年,我们启动了对湘赣三峡公司五县一市管道运输价格的成本监审,经审核,将五县一市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下调了0.02/m³。经报市政府同意,管道运输价格下调所产生的利润空间,全部用于降低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从2024101日起,五县一市非居民燃气终端销售价格下调0.05/m³

今年,我们同步开展县市区第二监管周期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监审,重点审核燃气企业运营成本,包括购气成本、管输费用、配气损耗等核心指标,确保价格调整有充分的依据。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深知,燃气价格关乎民生冷暖,也影响企业发展。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密切关注成本变化与群众诉求,不断完善价格管理机制,努力实现价格惠民与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双赢。恳请您一如既往监督支持发改工作,共同为常德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530日    

 


人:                     人:刘施婷

联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动办)          联系电话:0736-789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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