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港东路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2026-01-16 15:10 来源:市发改委(市国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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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发改价20269



常德市城市公用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沙港东路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请示》(常公用资产202544收悉。沙港东路停车场位于沙港路与沙河路交汇处芷兰农贸市场旁,地面机动车停车位43。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5723号)规定,经现场勘察与研究,现就该停车场收费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白天(8:00-22:00按每车1.5/小时收费夜间(22:00-次日8:00按每车0.5/小时收费停放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1.停放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的车辆

2.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有标识的行政执法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

3.持有本人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本人车辆;

4.停放时间不超过1小时的新能源车辆(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主要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5.停车时间超过规定免费停车时间的,计费时间从车辆停车超过免费时间起计算。

三、收费管理要求

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应当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规定公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内容,包括:收费区域的划分、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方便群众监督。没有按规定公示的,不得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四、执行时间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1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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