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发改价费〔2026〕8号
常德市城市公用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重新核定北正街停车楼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常公用资产〔2025〕48号)收悉。鉴于原批复文件(常发改价调〔2020〕560号)已到期,为提高车位利用率、改善周边道路停放秩序,依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5〕723号),并结合现场勘察与实际运行情况,现对北正街停车楼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进行核定。核定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白天(8:00-22:00)按每车2元/半小时收费;夜间(22:00-次日8:00)按每车1元/半小时收费。停放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1.停放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的车辆;
2.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有标识的行政执法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
3.持有本人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本人车辆;
4.停放时间不超过1小时的新能源车辆(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主要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5.停车时间超过规定免费停车时间的,计费时间从车辆停车超过免费时间起计算。
三、收费管理要求
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应当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规定公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内容,包括:收费区域的划分、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方便群众监督。没有按规定公示的,不得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四、执行时间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