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执行常发改函〔2024〕4号文件的
通 知

常发改函〔2025〕2号

2025-07-02 10:08 来源:市发改委(市国动办)
阅读次数:
字号:【

石门县瑜远中学

你校《关于对学校学费试行价格延期的申请报告》收悉。鉴于你校变更举办者主体后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缺失、不规范的实际情况,无法提供完整的年度成本资料,目前不具备制定正式收费标准的条件。为不影响正常招生及教学开展,保持教育收费政策的基本稳定,根据《湖南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4307)文件规定,结合你校前期的试行价格执行情况,经研究决定,你校教育收费标准仍按常发改函20244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本通知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一年。一年后,你校应向我委提出申请,经成本监审后重新核定正式收费标准。你校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强化成本核算,严格经费收支管理,自觉执行收费政策。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72日     


归档时间: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