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常德市市本级重大争资争项项目前期经费管理,明确资金支持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资金引导作用,根据《湖南省重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常德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委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常德市市本级重大争资项目前期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常德市市本级重大争资争项项目前期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财政局
(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2月27日
常发改投资〔2025〕51号(发改+财政关于印发《常德市市本级重大争资争项项目前期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