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发改建复〔2024〕18号B类
(此回复件公开)
彭长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民营实体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工作,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我市民营经济呈现出“67999”的良性发展格局,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常德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一、关于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建议
我市积极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充分运用税务大数据加强政策宣传推送,实现“税收政策一键查”和“政策找企”,同时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落实五批次129条便民办税举措和“湘税30条”税费政策。2023年全巿税务系统落实减免退缓税费63.43亿元,其中新增减税降费17.6亿元,惠及21.62万户次巿场主体;办理留抵退税6.48亿元。
二、关于恢复工业企业过桥资金的建议
我市中小微工业企业过桥资金于2015年设立,随着近年来各大银行推出“无还本续贷”等金融产品,中小微企业对过桥资金的需求日益降低,2023年仅办理7笔。2023年11月,市政府同意撤销市中小微工业企业过桥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目前,湖南财鑫集团子公司常德双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业务与我市工业过桥资金业务基本一致,过桥业务月利率11.5‰,可由双鑫小贷公司继续为工业企业开展过桥资金业务,缓解企业续贷资金周转问题。
三、关于向民营企业推介项目的建议
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在新机制明确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清单范围内,聚焦使用者付费,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2023年,我市通过投资在线监管平台公开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18个,涉及项目总投资65.02亿元。截至目前,1个项目已与民营企业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吸引民间资本3200万元。
四、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承储的建议
按照省级储备粮统一承储机制改革要求,省级储备粮统一承储在省储备粮公司,市级储备稻谷根据储备粮统一承储机制改革和“两分开”要求承储在市储备粮公司。并按照统筹优化地方储备粮品种结构和确保口粮绝对安全的要求,我市建立一定规模的成品粮储备,经企业申请,属地发改部门推荐,现承储在金健粮食有限公司、湖南洞庭春米业有限公司、精为天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亿泽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桃源县爱来米业有限公司和常德市储备粮油有限公司。
五、关于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的建议
我市组织开展常德市2024年“金融赋能光明行”政银企对接系列活动,收集汇总园区“三农”主体、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和科技型创新企业等普惠金融重点对象融资需求,组织银行、融资担保机构等对其进行走访洽谈,提供专业融资辅导,促进双方深度交流与合作。截至2024年1月末,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 425.95亿元,较年初增加 14.42亿元,增长3.5%;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4.47%;涉农贷款余额1619.81亿元,较年初新增52.27亿元,同比增长11.32%。
六、关于规范涉企监管执法的建议
我市出台了《常德市涉企行政检查监督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涉企检查计划年度备案管理制度,截至4月16日,全市累计扫码开展检查1474次,对入企过多过频、检查不规范的单位发出预警提示142次,涉企执法检查频次下降8.32%以上。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全市13家行政执法单位出台或执行行政裁量基准1903项和免罚清单221项。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范围涵盖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公用企业领域2022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情况,并对近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开展“回头看”。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中央“民营经济31条”、湖南“民营经济30条”的贯彻落实,在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法治保障、强化要素支撑等方面精准发力,着力破解民营企业发展难题,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发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
签 发 人:卢 岳 联 系 人:文 智
联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动办)联系电话:1390736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