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发改建复〔2024〕15号B类
(此回复件公开)
文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 》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充电桩建设情况。
“十四五”以来,国省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文件,我市也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有序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投运的充电站点313座,公共充电桩2987根,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118%、86%,个人充电桩超过12000根。接入省充电设施智能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充电平台”)的数量排名全省第二,仅次于长沙,累计完成充电量1.6亿度,充电功率18万千瓦,充电桩平均利用率约为10%左右。
二、所做的工作
(一)编制充电桩发展规划。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动办)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积极开展“十四五”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研究,牵头编制《常德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25)》,到2025年,充电桩保有量达到22700根,基本构建起“车桩相随、开放通用、标准统一、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体系。配合市交通运输局编制完成《常德市普通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到2025年底前,建成充(换)电站158个,充电桩696个(车位),基本形成“固定设施为主体,移动设施为补充,重要节点全覆盖,运行维护服务好,群众出行有保障”的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
(二)规范充电桩建设管理。印发《关于规范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对充电桩立项程序、验收整改、摸底排查进行了进一步规范。组织开展全市充电桩验收工作,对充电桩的建设布局、供电系统、管理平台等方面开展验收,确保充电桩建设符合相关规范。每季度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支队、国网公司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情况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于直接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实施强制定检。
(三)落实国省支持政策。一是落实奖补政策,根据市领导指示,为规范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使用编制了《常德市社会公共快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对2021-2023年新建的充电基础设施给予一定的建设补助,现奖补已下达。二是落实建设政策,从2021年开始,新建居民小区按照100%比例预留或建设充电设施,公共建筑停车场按照30%车位比例建设充电设施,电动汽车充电桩与主体项目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交付使用。三是落实接网政策。电网企业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充电设施产权分界点至公共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对低压项目、10千伏项目,全过程办电时间不超过5个、50个工作日。
(四)积极推动城乡客运充电桩建设。会同国网常德供电公司启动常德市“新基建”充电桩建设,利用三年时间,实现县市区城乡客运一体化,每个区县,将建设1-3个有充电设施的中心站,每条线路的起发站、末端站和中途主要站点均配备充电设施。
(五)大力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积极推动已投产并网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省充电平台,市、县能源主管部门可通过平台查看本区域内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情况,实现对全市充电基础设施的安全监测、数据采集和存储。目前,全市已有54家运营商接入平台,全市充电桩平均故障率在1%以下。
三、下一步工作。
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委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快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接入。督促全市各类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尽快接入省充电平台,为下一步建立全省互联互通的充电信息网络,推出统一的充电地图APP打下基础。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向国省争取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发挥奖补资金的激励作用。同时,精准使用资金,由过去的切块下达,向落实到具体项目转变,提高财政奖补的针对性,激发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
(三)启动规划前期研究工作。启动“十五五”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前期研究工作,科学预测当前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合理布局充电站点,重点研究在老旧小区、公共停车场、大型商超等区域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四)探索开展公共区域项目建设试点。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教育局、国网常德供电公司,整合市属机关院落、学校医院等公共区域,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平台公司,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和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
感谢您对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以及后期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
签 发 人: 卢 岳 联 系 人:周奇生
联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动办)联系电话:7256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