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废止相关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及放开部分定价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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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改局(国动办)、经开区产业发展局、高新区产业发展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发展改革商务统计局、西湖管理区发展改革统计局、西洞庭管理区发展改革统计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规范服务价格行为,不断提高政府定价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营造良好的价格和收费环境,根据《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湖南省定价目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委对现行价格收费政策文件进行了清理规范,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废止的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目录(详见附件)。

二、从《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执行之日起,放开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退出定价目录,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收费标准由建筑垃圾产生方和垃圾处理经营者依据处理成本和市场状况协商确定。

三、各区县市发改部门应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收费政策调整变化的宣传解释工作。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目录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目录

 

序 号

名     称

文 号

发布日期

1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机动车驾驶许可培训收费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政策性文件)

常发改价服〔2019〕189号

2019年5月28日

2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调整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性文件)

常发改价费〔2021〕570号

2021年12月15日

 

归档时间:2024-03-25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