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常发改价费〔2023〕486号)》规范性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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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目的及依据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862号)要求,结合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常德市教育局、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常发改价费〔2021〕561号)执行情况,进一步加强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规范管理,减轻家长经济负担,现对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问题予以重新明确。

二、适用范围

1.学科类校外培训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日、俄)、物理、化学和生物。

2.市城区(含武陵区、鼎城区、经开区、柳叶湖管理区)

三、收费标准

1.市城区(含武陵区、鼎城区、经开区、柳叶湖管理区)10人以下班型,基准价为45元/课时·人次;县市(含西湖、西洞庭、桃花源管理区)10人以下班型,基准价为26元/课时·人次。

2.市城区(含武陵区、鼎城区、经开区、柳叶湖管理区)10人-35人班型,基准价为35元/课时·人次;县市(含西湖、西洞庭、桃花源管理区)10人-35人班型,基准价为20元/课时·人次。

3.市城区(含武陵区、鼎城区、经开区、柳叶湖管理区)35人以上班型,基准价为25元/课时·人次;县市(含西湖、西洞庭、桃花源管理区)35人以上班型,基准价为14元/课时·人次。

标准课程时长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各培训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基准价基础上最高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的幅度内,具体制定收费标准。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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