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核准石门夹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收悉。依据《湖南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2019〕143号)和《关于深入推进降低国有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88 号)等文件规定,综合经营成本测算结果、实地调查情况和门票降价对景区经营的影响,经研究,现就石门夹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门票价格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石门夹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普通门票价格继续按60元/人/次、年票100元/人/年标准执行。
二、对景区内的景观景点讲解费以及可供游客自愿选择的游乐、民俗体验等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景区经营企业参考服务成本及市场供求等因素自主确定,并保持价格相对稳定。
三、对景区门票要实行以下优惠政策:
1. 对14周岁(不含14周岁)以下的儿童,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军队离退休干部凭有效证件实行免票优惠;
2. 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宗教教职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以及与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的宗教是同一宗教的宗教教职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入景区前往宗教活动场所免收门票费;
3. 对14周岁(含14周岁)~18周岁(不含18周岁)未成年人、60周岁(含60周岁)~65周岁(不含65周岁)的老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在校学生凭有效证件实行半票优惠;
4. 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对上述门票优惠对象实行半价优惠,对1.2米以下不占座的儿童免票;
5. 法律法规对门票价格优惠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景区经营企业可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优惠促销活动,扩大门票价格优惠范围,具体优惠范围应向市发展改革委报备并向社会公布。
五、景区不得在出售门票的同时代收保险费,应向自愿购买保险的游客设立单独收费窗口。
六、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叁年。你局要指导、督促景区经营企业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认真按规定搞好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价格优惠减免范围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职能部门的检查。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