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德市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2-12-01 16:25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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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德市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常发改粮调〔2022〕483号)

制定目的及依据: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加大粮食市场化收购信贷支持力度,增强粮食企业融资和风险化解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国办发〔2017〕78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构建粮食收购资金长效保障机制的通知》(国粮办财〔2020〕380号)、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建立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的通知》(湘粮财〔2022〕14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和重点内容: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粮食购销企业。《管理办法》共10项内容,对信用保证基金的基本原则、组织管理、基金筹集、资格认定、贷款管理、风险防控、资金追缴、基金代偿及损失认定、基金退出和奖惩机制、财务管理等予以细化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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