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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对市人大八届四次会议 050 号建议的回复

2025-05-30 11:13 来源:市发改委(市国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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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发改建复〔2025〕20号B类

(此回复件公开)


覃英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天然气价格现状的说明

    常德燃气价格居民实行政府定价,非居民实行政府指导价,根据常发改价调【2024〕118号、常发改价调〔2025]88 号文件市城区居民生活气价为 3.152 元/m’,非居民用气价格为 4.043 元/m’(石门、桃源等“五县一市”区域因气源运输成本较高、用气规模较小,价格核定为 4.825 元/m,非采暖季已按机制及时下调)。这一价格水平在湖南省已开通管道运输的11个市州中,非居民用气价格由高到低排名第5位。值得注意的是,当前燃气企业经营普遍困难,省内部分城市燃气企业已处于亏本经营状态,长沙、益阳、株洲等地已上调居民气价,岳阳、邵阳、衡阳等地也计划近期调价。但常德因优化营商环境压力,暂未计划上调居民气价,导致价格倒挂现象持续。

邻近市州非居民气价情况

                                                                     (单位:元/m³)

 

用户类别

管输价格

配气价格

目前终端销售价格

排名

怀  

非居民

0.36

1.1

4.600

1

  

非居民

0.333

1.104

4.296

2

  

非居民

0.385

1.2

4.253

3

  

非居民

0.46

0.807

4.185

4

  

非居民

0.374

0.956

4.043

5

  

非居民

0

1.1

3.914

6

  

非居民

0.15

1.093

3.879

7

  

非居民

0

0.909

3.853

8

  

非居民

0

1.056

3.834

9

  

非居民

0

1.31

3.810

10

  

非居民

0.25

0.817

3.784

11

当前价格差异主要由以下因素导致:

1.运输成本差异。作为资源型产品,天然气价格受地域和管输距离影响显著。例如,新疆、陕西、内蒙古等地门站价格较我省分别低0.8/m³0.6/m³;重庆、四川等地低0.3/m³。常德因管网布局特点,管输成本较长株潭、岳阳高0.374/m³,较益阳高0.18/m³,县域通过湘赣三峡公司管道运输的管输价格为0.31/m³2024年核定),地理区位导致我市购气及销售价格客观上高于部分市州。

        2.用气结构影响。县域居民用气占比近70%,燃气企业需通过非居民用气收益弥补居民用气政策性亏损,形成交叉补贴机制。

3.政策传导机制。根据湘发改价调规〔2023619号文件,终端价格与上游采购成本联动。2024年冬季气源价格上涨触发联动上调,2025年非采暖季已按机制及时下调非居民气价。

二、已采取的降本增效措施

1.管输价格优化。2024年完成对湘赣三峡公司五县一市管道运输价格成本监审,核减管输价格0.02/m³,核减空间全额用于降低非居民气价,自2024101日起,相关区域非居民燃气终端销售价格下调0.05/m³

2.配气价格监管。同步开展县市区第二监管周期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监审,重点审核购气成本、管输费用、配气损耗等核心成本指标,确保价格调整有理有据。

3.管理权限下放。20254月起,省发改委将县及县级以下城镇燃气销售价格管理权限下放至县人民政府,我委正指导石门、桃源等区县市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差异化价格政策,增强价格调节灵活性。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我委将从三方面持续推进企业用气成本优化:

1.争取上级支持。主动向国家、省发改委汇报我市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及企业成本负担情况,积极争取在管输价格核定、气源调配等方面的政策倾斜。

2.落实省级改革。按照全省管道燃气价格改革专题会议部署,配合推进两项重点改革:完善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与供气规模、管网效率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科学核定管输成本;实施省级管网统一定价、联网收费,减少供气中间环节,压减输配损耗,推动气化湖南工程降本增效。

3.强化本地调控。指导县市区用好价格管理权限,在保障企业可持续运营和用户合理负担的前提下,探索符合县域经济特点的价格调节措施。

最后,感谢您对发改部门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期待您继续关注发改工作,多提宝贵建议,为常德市经济社会建设健康平稳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530

 

 

 

人:                     人:刘施婷

联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动办)       联系电话:0736-789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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