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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市城区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安装建设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7 09:42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常发改价商〔2018〕245号


    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恳请明确户表改造、供水安装建设、表前供水设施维护等费用问题的请示》(常水〔2016〕51号)收悉。根据《湖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湘价服〔2013〕12号)精神和常德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关于常德市自来水户表改造成本调查报告》(常发改成审〔2017〕12号)成本结论,按市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有关要求和听证会意见,经研究,现就市城区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安装建设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户一表”改造安装建设费标准:按合理补偿成本,保本不盈利的原则,依据成本审核结论,核定“一户一表”改造安装建设费标准为1200元/户。个别超过“一户一表”(一个用户两块或两以上水表)的用户,超出部分按工程实际造价收取。

    二、收费项目服务的内容及范围:“一户一表”改造安装建设服务的内容包括工程勘测设计、材料、人工、施工管理、验收等项目费用。“一户一表”改造安装建设范围是指自来水户表以后至入户管网(不含户内)及自来水户表以前(不含小区内主干管网改造)所有改造安装建设工程。

    三、“一户一表”改造安装建设应坚持业主委员会、小区居民代表或户表改造申请人等自愿申请,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及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提供有偿服务的原则进行改造,在服务前应向用户告知服务内容、范围和收费标准。

    四、“一户一表”改造安装建设过程中,对涉及的“低保户”、“五保户”等特困群众,凭有关证明,经市自来水公司认定后,按上述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五、本通知自7月1日起执行,试行一年。文件到期后,须重新办理申报手续。原市物价局其他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期间,如遇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出台新的管理规定,按上级管理规定执行。

    六、你公司接此通知后,应认真做好收费标准公示,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我委反馈。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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