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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我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7 14:52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 常发改价服〔2016〕728号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经济发展局,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发展改革物价统计局,常德市机动车检测行业协会:

    市机动车检测行业协会于近日向我委提交的《关于申请核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鉴于现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及综合性能检测服务收费标准系2005年制定,十年多来,人员工资、水电价格以及土地租金等大幅上涨,且今年以来,我市检测行业完成了远程监控查验系统的配套建设,实现了检测过程全程监控、检测数据自动传输、车辆外观远程查验和检验合格标志远程核发等,增加了服务内容。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我省机动车检验检测检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4〕1029号)精神,通过成本审核,经研究,我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服务收费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检测服务项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服务项目主要包括:车辆唯一性认定、联网查询、车辆外观检查、底盘动态检验、车速、制动、侧滑、前照灯、车辆底盘、功率、行车制动、驻车制动以及数据自动上传等。

    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服务收费标准。(1)小型车(车辆自重3.5吨以下的含3.5吨):每车每次180元;(2)中型车(车辆自重3.5吨以上至6吨含6吨):每车每次200元;(3)大型车(车辆自重6吨以上):每车每次230元。(4)摩托车每车每次70元。对检验检测不合格的车辆第一次复检不收费,从第二次复检起每次按不超过初次标准的60%收费;对检验合格车辆,在规定检验周期内不得重复检验并收费。本次核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各检验检测机构可根据市场供求及服务成本变化情况向下浮动,按不超过10%的幅度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并保持一定时期的相对稳定。

    对营运机动车辆实施的综合性能检测服务收费按上述标准执行。但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委托检验检测检定机构对机动车开展相关执法检验检测检定,不得向被检的机动车车主收费,而应由行政执法单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

    三、收费标准执行时效期。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期满须报我委重新核定。

    四、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市机动车检测行业协会接此通知后应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媒体做好宣传和服务价格公示工作,及时通知各检测站在收费处醒目位置公示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检测行业内部自律,坚决禁止和严格抵制非法“中介组织”强行招揽车主指定检验、检测行为,自觉接受广大车主的监督和发改价监部门的检查。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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